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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2019
潘永华 ·房产滞销
作者: 潘永华

根据2018年大马房地产市场报告,全国建竣后滞销的住宅房屋增加30.6%,至3万2313所,兴建中未售出的则增加30.9%至8万零984所;当中卖不出的高楼住宅单位主要集中在霹雳与吉隆坡,霹州有2905所卖不出的高楼住宅单位,同时州内建竣仍卖不出的房屋有5367所。

有些房屋建好后空置多年,当中以店屋更明显,以怡保为例,在怡保的东、西、南、北方四周一带地区,甚至在怡保市区中心,一些店屋建竣后,久久不见开店营业,显然租不出去。

这个商店租不出去的情形不光是在怡保,甚至霹州多个市镇及全国多个都市和城镇也有。

店屋租不出去,对业主来说没有租金收入,必须掏出腰包全额来支付房贷,负担沉重,如果有朝一日应付不来,恐遭银行拍卖,从宏观经济来看,这可带来深远影响。  

商店无人租,原因在于商家看淡前景、无生意,如果眼光看不准,贸然租下经营,恐怕连本也亏下去而收不回,甚至造成满身债务。

在房产滞销情形下,如果发展商继续发展增建房屋,只有加重滞销的情况。

房产滞销不光是发展商的问题,也是市场和经济问题,当房屋出现滞销,经济必定放缓,与发展和建筑业有关连的约200个行业包括各项建筑料、装饰品、家私等产品需求疲弱,而连锁性受到打击。商家、公司盈利下降或亏损,员工也将受到打击,冻结加薪或减薪、加班和各类津贴、福利削减或取消,更严重的是裁员,这也进一步打击原本无直接关连的行业。

再接下来,政府税收减少、开销减少、福利缩减,也影响整个市场和经济。

在出现房产滞销的情形下,许多人却埋怨房产价格过高,以致建了房屋无人买,有人想买又买不起?也有人质询,所谓可负担房屋,是否真可负担?而发展商、建筑商是否能够在不影响房屋素质下缩减成本,进而降低房屋价格?政府是否有良策在不增加生活成本下提高人民的收入?

房产滞销问题令人忧心忡忡,政府与发展商必须祭出有效措施,克服滞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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