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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2019
陆兆福:仅限私人车须装旁镜‧后座车镜隔热膜可全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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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兆福在主持新闻发布会后,在陆路交通局执法官员协助并使用仪器检测下,读取这辆轿车前大镜的透光度72%,符合70%标准规范。

(布城7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宣布,从明日开始,根据新的条例,私人车辆后座侧镜及后大镜隔热膜(尤指进口车)的透光度将不再有限制,条件是必须装有旁镜(side mirror)。

至于车前大镜(挡风镜)及前座侧镜隔热膜的透光度,则分别维持在70%及50%,没有改变。

申请获批需缴5000为期2年

陆兆福在交通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说,只要车前有安装左右两个旁镜,后座乘客座位侧镜及车后大镜的透光度不再有限制。

换言之,后座乘客座位侧镜及车后大镜,将可使用全黑的车镜,没有任何限制。

他指出,申请手续费为50令吉,一旦获批准则需要缴交5000令吉,有效期为2年。

根据现有的条例,车前挡风玻璃的透光度是至少70%、司机和前座侧镜透光度至少50%、而后座乘客座位侧镜及车后大镜的透光度则是30%。

陆兆福说,这项新规范只适用于私人车辆,不包括商用车辆或公共交通工具。

他补充,电子召车服务Grab汽车车主,也属于私人车辆类别。

因健康因素可豁免付费

陆兆福说,车主也可以基于安全或健康因素,申请把车镜透光度设在低于该部所规定的标准。

“若车主因健康因素(如患皮肤病)而又能出示专科医生的书面证明,则可以豁免付费。”

他说,新条例将于5月8日开始生效,而陆路交通局将在3个月后开始执法。

他表示,现有隔热膜和车镜透光度若低于上述标准的车主,则须向陆路交通局提呈申请;若无超越这项标准规范者,则毋需提出申请。

他表示,交通部已成立一个以陆路交通局总监为首的委员会,以审查这些申请。

“经该委员会批准和通过的隔热膜与车镜申请的车主,将获一张贴纸,贴在车前大镜上。”

条例放宽有利进口车

部长指出,该部决定放宽隔热膜与车镜透光度的条例,是为了遵循联合国关于“安全玻璃车镜材料的准则及其安装之统一规定”第43条文,即更暗的车镜或隔热膜,能够遮挡阳光热能,而此举也有利于进口车车主在符合条规下通过电脑验车中心(Puspakom)的检测。

“一些从日本进口的汽车后座侧镜和后大镜皆是全暗色的,送检时都不过关,车主为了要车镜检测过关,就到附近汽车装饰店更换标准透光度的车镜,费用是800令吉,再送检便成功过关,检测通过后,车主又换回原本全暗色的车镜。放宽上述条例,是为了方便车主通过该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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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挡风镜透光度新标准(2019年5月8日生效)后座乘客挡风镜 0%后座乘客挡风镜 0%司机座位镜子透光度至少50%副驾驶座位镜子透光度至少70%基于安全理由和健康因素而提出的申请,需要缴付50令吉的服务费,一旦获得批准,车主需缴付5000令吉,期限长达2年。若因健康因素并可以出示政府专科医生的书面证明,可以豁免付费。来源:交通部长陆兆福和陆路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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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兆福(中):宣布修改汽车后座侧镜及后镜隔热膜及车镜条例成无限制。左为部门秘书长拿督凯鲁阿迪;右为陆路交通局总监拿督斯里沙哈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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