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宣布,从明日开始,根据新的条例,私人车辆后座侧镜及后大镜隔热膜(尤指进口车)的透光度将不再有限制,条件是必须装有旁镜(side mirror)。
至于车前大镜(挡风镜)及前座侧镜隔热膜的透光度,则分别维持在70%及50%,没有改变。
申请获批需缴5000为期2年
陆兆福在交通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说,只要车前有安装左右两个旁镜,后座乘客座位侧镜及车后大镜的透光度不再有限制。
换言之,后座乘客座位侧镜及车后大镜,将可使用全黑的车镜,没有任何限制。
他指出,申请手续费为50令吉,一旦获批准则需要缴交5000令吉,有效期为2年。
根据现有的条例,车前挡风玻璃的透光度是至少70%、司机和前座侧镜透光度至少50%、而后座乘客座位侧镜及车后大镜的透光度则是30%。
陆兆福说,这项新规范只适用于私人车辆,不包括商用车辆或公共交通工具。
他补充,电子召车服务Grab汽车车主,也属于私人车辆类别。
因健康因素可豁免付费
陆兆福说,车主也可以基于安全或健康因素,申请把车镜透光度设在低于该部所规定的标准。
“若车主因健康因素(如患皮肤病)而又能出示专科医生的书面证明,则可以豁免付费。”
他说,新条例将于5月8日开始生效,而陆路交通局将在3个月后开始执法。
他表示,现有隔热膜和车镜透光度若低于上述标准的车主,则须向陆路交通局提呈申请;若无超越这项标准规范者,则毋需提出申请。
他表示,交通部已成立一个以陆路交通局总监为首的委员会,以审查这些申请。
“经该委员会批准和通过的隔热膜与车镜申请的车主,将获一张贴纸,贴在车前大镜上。”
条例放宽有利进口车
部长指出,该部决定放宽隔热膜与车镜透光度的条例,是为了遵循联合国关于“安全玻璃车镜材料的准则及其安装之统一规定”第43条文,即更暗的车镜或隔热膜,能够遮挡阳光热能,而此举也有利于进口车车主在符合条规下通过电脑验车中心(Puspakom)的检测。
“一些从日本进口的汽车后座侧镜和后大镜皆是全暗色的,送检时都不过关,车主为了要车镜检测过关,就到附近汽车装饰店更换标准透光度的车镜,费用是800令吉,再送检便成功过关,检测通过后,车主又换回原本全暗色的车镜。放宽上述条例,是为了方便车主通过该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