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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2019
狼父性侵13岁女儿25次·辩称要满足女儿性需求

台湾新北市一名狼父趁13岁女儿睡觉时性侵得逞,之后食髓知味,在2年内共性侵女儿25次,被控后还要求女儿更改供词以减轻罪刑,遭法法院判刑9年6月,全案可上诉。

据台湾媒体报道,案情指现年47岁的被告在2015年期间,趁女儿熟睡时上床抚摸私处,惊醒女儿后强行性侵得逞。而女儿因父亲是经济支柱,也不想破坏家庭和谐,选择隐忍并未求助。未料被告食髓知味,之后2年陆续性侵女儿至少25次,直到2017年7月才被发现。

根据报道,受害者第一次被性侵时已明确拒绝,但父亲拿零用钱逼她配合;甚至有次爸爸没戴保险套,让她事后得吃避孕药。但法官审理时,她疑似为了袒护爸爸,改口说是第一次时已满14岁,她有那方面的需求,自己是自愿的。被告辩称,是要满足女儿的需求。

法官认为,受害者案发前未谈过恋爱,也未和人发生过关系,怎会突然向父亲提出自己有需求;且被告身为父亲,对于女儿的反应,为何不觉得讶异也没试着询问、开导,反而答应她的要求。

法官还发现,被告事后写信给女儿,希望她讲有利于自己的内容,以利能判缓刑。法官认为,被告罔顾人伦,自认掌控证人说词即可玩弄法律,如果没给予相当制裁,不足警惕他的侥幸之心,依对对未满14岁女子及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强制性交等25罪,判他9年6月徒刑。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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