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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2019
EPF没派5千“帛金”·勿再转发不实信息

(八打灵再也9日讯)大马雇员公积金局(EPF)会员一旦逝世,将可获得5000令吉的“帛金”(逝世抚恤金)?唉!这则循环再传了多年的陈年假消息,至今依然在社交媒体上流传,希望国人不要再被误导并转发此不实信息了!

近日,这则至少已在社交媒体上流传了近6年的陈年假消息再次“死灰复燃”,该假消息表示,无论什么年龄层的公积金会员,一旦逝世,其亲属都可以获得5000令吉的帛金,但必须在2个月内去领。

该假新闻更极具煽动性地表示,“EPF从不通知我们这个,都不知道从以前到现在,有多少家属没领到RM5000的帛金,也不知道这RM5000的帛金是不是进了EPF谁谁谁的口袋”。

2013年已澄清

对此不实的假消息,大马雇员公积金局早在2013年10月7日就已发出了澄清声明,指出有关内容中的许多不实之处,当中包括逝世会员领取逝世抚恤金的年龄限制、逝世抚恤金的金额以及领取逝世抚恤金的期限。

“大马雇员公积金局谨此告知,为了表示同情并减轻亲属的负担,都会向已故会员的家属提供2500令吉的逝世抚恤金。”

声明中也注明,有关逝世抚恤金的优惠仅限一次,并受以下条件限制:

i.马来西亚公民;

ii.会员在逝世时未达到55岁;

iii.有关申请必须在会员逝世日起的6个月内提出。

大马雇员公积金局还强调,逝世抚恤金的资金来自该局的投资收益,而不是来自会员的储蓄。“如果该逝世会员不符合逝世抚恤金的申请条件,则资金仍将留在大马雇员公积金中,作为年度股息分配给所有成员”。

或与残障抚恤金搞混

而根据星洲日报的合理怀疑,相信发出有关假消息的作者,应该是将逝世抚恤金与残障抚恤金搞混淆了,因为根据大马雇员公积金局的规定,若是因为丧失工作能力而被裁退失业的会员,将会获得5000令吉的一次性残障抚恤金。

不过,申请残障抚恤金的会员也同样必须未满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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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大马雇员公积金局会员逝世后,其亲属可申领5000令吉逝世抚恤金的假消息,已在社交媒体上流传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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