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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2019
陆兆福:前朝2014年办工作坊·“警方赞成黑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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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兆福展示警方同意车镜透光度标准的剪报,借此驳斥交通部不曾征询警方意见的说法。

(布城9日讯)尽管受到包括警方在内的批评,但交通部长陆兆福强调,新的车镜透光度政策不会U转。

他说,私人汽车前座车镜(挡风镜)的透光度须至少70%,司机和旁座透光度至少50%,以及后座侧镜及后镜则没有限制的新政策会照跑,并补充,一切都是根据国际标准进行。

他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也驳斥交通部在落实这项新政策前未征询警方意见的说法。

陆兆福说,政府在2014年举办的工作坊,就取得各造共识,包括警方的同意,即私人汽车前镜的透光度维持70%、司机旁车镜的透光度维持50%。

“这是工作坊达成的共识与结论,即使那是前朝政府的决定,但我们决定尊重这项结论。交通部向来尊重警方的意见,因此不存在交通部不接纳警方意见的说法,这已经涵盖各阶层的意见,包括情报与防范犯罪的观点。”

不会改变新政策

他澄清,陆路交通局才是有权决定黑镜政策的执法单位,并强调,已经咨询和考量各造的意见,因此不会改变这项新政策。

他也展示剪报,借以证明警方其实也赞成新的黑镜政策,指这可以减少车内财物遭爆窃案件。

私人汔车车镜透光度新政策新措施已在8日生效。车主若基于安全及健康因素需要申请更暗透光度的隔热膜或车镜,必须提呈申请,申请费为50令吉,一旦获批准则需要缴交5000令吉的收费,有效期为2年;若因健康因素而又能出示政府医生的证明,则可免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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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兆福展示剪报,说明警队队黑镜政策出现不同看法,强调交通部是在考量所有意见厚猜做出这项决定。

3个月后展开执法

陆兆福说,现有的黑镜车主有3个月的宽限期重新提出申请,陆路交通局将在3个月后展开执法,若没超标,则不需提出申请。

至于特定车子,如首相座车、王室成员及警车等,属于保安级别的车辆可以豁免不必提出申请。

他说,陆路交通局总监将与交警会面,讨论联手展开取缔行动。

“丹斯里写信求批准 被我拒绝”
装黑镜须按程序没捷径

陆兆福说,在落实私人汽车安装隔热膜的新规定后,国内现有2万2415辆黑镜轿车车主,以及新申请者都须按照程序,在申请获准并缴足款项后才可以安装黑镜,没有捷径可走。

他揭露,过去有人为了安装黑镜而向交通部的“中间人”支付高达8000令吉,而他在上任后,也接到许多“高知名度人士”的来信,要求交通部批准他们安装黑镜,其中一名有丹斯里头衔的车主,竟一次过要求他批准名下6辆轿车安装黑镜。

“现在,你找谁都没有用。其实,谁都可以提出安装黑镜申请,但申请不代表获批,也不能像过去般,向交通部的中间人支付款项后就可以获得批准,须经由陆路交通局总监为首的委员会审查,并缴足费用后才可以安装。”

可获逾1亿收入

陆兆福回应交通部前部长拿督斯里廖中莱指政府借黑镜来增加收入的谈话作出回应时说,在落实新的黑镜政策后,政府将从中获得逾1亿1120万令吉的收入。

“政府并不随便发出准证,廖中莱本身也承认,确实可以豁免高知名度人士的黑镜申请,对我而言,这些高知名度人士都是有阶级、有社会地位者。”

“其中一位是一名有丹斯里头衔的车主,写信给我要求批准他名下6辆轿车安装黑镜。如果我要讨他欢心,当然可以立即批准,他也会非常开心,但我决定不这么做,我要确保所有申请者都须依正常程序提出申请,并向政府支付所需的款项。”

由委会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陆兆福说,申请者若有刑事记录,申请将立即被拒绝,而他也决定下放权力,不再让部长或秘书长揽权,而是交由委员会来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以达到制衡。

“唯有获得委员会的批准,我才会签名,我不会追问被拒绝的理由,就算提出上诉,也不是向部长提出。

“这是交通部落实的改革措施,让所有申请程序更透明化,同时增加政府收入。

“这是政府的收入,不是行动党。我知道过去政府一分钱都没有,有人告诉我,交通部前部长办公室里有中间人,向申请者收取8000令吉,以获得批准安装黑镜。”

出席者包括陆路交通局总监拿督斯里沙哈鲁丁及部长政治秘书拿督达兰马亚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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