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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2019
蒙女家属起诉马政府等4造‧秘书:要求阿兹拉保护家人‧“阿都拉萨称没指示杀人”

(沙亚南13日讯)蒙古女郎阿旦都雅家属起诉大马政府、被判死刑的特警阿兹拉和西鲁4造并索赔1亿令吉的民事诉讼案今日续审,阿都拉萨巴京达秘书西蒂艾莎供证时说,阿都拉萨亲口告诉她,阿兹拉并不是普通警员而是首席警长,也说他本身并没有指示特警阿兹拉杀害该名女子即阿旦都雅,只要求阿兹拉保护其住家及家人。

她说,虽然阿兹拉在2006年10月18日早上曾现身其办公室,但自己是在上述事件后才得知这名特警的名字。

她说,之后数名警员到办公室门口,其中一名林姓副警监要求与阿都拉萨会面,警方之后便带走阿都拉萨。

指阿兹拉杀害蒙女

她说,其上司(阿都拉萨)告诉她蒙古女郎阿旦都雅的死讯后,在回答她的提问时说是阿兹拉所为。

她接受珊吉柯星盘问时说,虽然她目前已记不清楚具体日期,但根据她在阿旦都雅命案的刑事案的证词,其上司于2006年11月7日早上召唤她到其办公室,并告诉她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了。

珊吉星追问西蒂艾莎,何谓不好的事情,西蒂艾莎则说,本案第三答辩人即阿都拉萨说阿米娜(阿旦都雅)已死亡。

“我问他是谁干的,他说是阿兹拉干的。”

询及阿都拉萨是否告知他如何得知是阿兹拉所为,证人回答没有,也说她并没有继续提问。

茜蒂艾莎较早前供证时说,一名自称阿米娜的外国女子于2006年8月前来她的办公室,向她表明要与阿都拉萨会面,两人在距离她5尺距离左右的地方见面时,她听见阿都拉萨说“我与你无关,若你想要做任何事就去做”。

蒙女要求纸笔传递讯息

她说,阿米娜二度到办公室时是在2006年的斋戒月,但她通知阿都拉萨时,对方回应说“别让她进来”;她虽没有理会阿米娜,但后者隔着玻璃门要求给予纸和笔,再要求她将讯息传递给阿都拉萨。

她说,阿米娜三度出现时还有两名女子随行,阿都拉萨当时在开会,她便在纸条写上“别出来,她在这里”通知阿都拉萨。

辩方阿都拉萨律师曼吉星在交叉盘问时问,阿都拉萨是否对阿米娜使用脏话或试图推撞阿米娜,证人表示其上司并没有这么做。

证人也说,阿都拉萨并没有要求她保密与阿兹拉会面的事情。

诉方未掌握证物下落

另外,由于起诉方至今尚未掌握与阿旦都雅命案案件有关证物的下落,因此被迫提前休庭。

今日在沙亚南民事高庭出庭供证的第5名证人即大马化学局笔迹专家黄光荣(60岁)接受阿旦都雅家属代表律师珊吉柯星盘问念出证词时说,他是根据2007年阿旦都雅命案审讯的供词供证,本案第三答辩人政治分析师阿都拉萨巴京达代表律师曼吉星提出异议,说刑事与民事审讯的证词应该有差别。

珊吉柯说,与阿旦都雅命案有关的证物早前已在刑事案件审讯时呈堂,而诉方至今尚未能取得当时呈堂的证物正本,让证人重新审查,因此证人被迫依据当时的证词供证。

曼吉星相信,就算案件到了上诉庭,案件证物或许还存放在沙亚南法庭,因为证物不会转移到布城。

珊吉柯星说,她已事先致函予总检察署索取证物,但总检察署表示他们并没保管证物,因此她已在约2周前就案件证物一事致函沙亚南法庭,惟至今尚未获得回应。

今聆审起诉方索证物申请

高庭法官拿督瓦兹尔阿南聆听双方陈词后,要求已退休的证人尝试回到化学局询问是否还保留案件样本;法庭明早也会聆审起诉方索取案件证物的申请。

此外,现任槟城威省诗不朗再也医院急诊室医生诺阿兹琳供证时说,她曾于2006年11月10日到颐思殿酒店抽取阿旦都雅父亲沙里布的血液样本作为进行脱氧核糖核酸(DNA)的用途。

她当时是吉隆坡中央医院急诊室医生,她说,她也曾在2007年3月与颜姓副警监飞往蒙古采取阿旦都雅母亲的血液样本,将血液样本收藏在血液样本测验卡(FTA),密封后带返我国交给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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