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Newsletter 活动
14/05/2019
林冠英起诉三造案‧林冠英:免州政府无行使权‧太子道地段转首长机构名下

3623TCH2019513135112669301.JPG
林冠英(右二)就“槟城太子道卖地课题” 起诉三造案续审供证,党同僚及支持者陪伴在侧,右一为升旗山国会议员黄汉伟。

(槟城13日讯)槟州前首席部长、现任财政部长林冠英针对“槟城太子道卖地课题” 起诉三造的案件今日续审,针对太子道当初为何是转移至首席部长机构(CMI)名下,而非槟州发展机构时,林冠英说,若是转至槟发展机构,整个州政府无法就有关地段行使权力。

他说,槟发展机构董事会只有他与几个行政议员,而非所有的行政议员,他要的是所有行政议员,即整个州政府作出完整决定。

林冠英今日在代表律师拿督姆拉利引导下供证时,多次重申首席部长机构的运作并非由一人说了算,而是整个行政议员团队。

至于首长机构未有户头一事,他说,该机构的所有收入及运作开销,皆通过州政府统一基金(Consolidated Fund)处理,而不会另外设立户头,以期由整个州政府直接执行,保障问责,避免任何的渎职(wrongdoing)情况发生。

指卢言论是断言非提问

林冠英供证时说,时任民政党槟州青年团团长卢界燊在“槟城太子道卖地课题”上指首长机构集权于槟首长一人及一人做决定的言论,不只提及其名字,也提到“首席部长”,因此,很明显是针对其个人及公职身份,同时牵涉至贪污的指控。

他强调,卢界燊在新闻报道中所发表的言论并非是提问,而是断言,对方要发表言论前,应该要实据以及拿出证据,而非道听途说。

“同样的,媒体在报导此新闻时,也应该凭实据及数据,而非根据谎言及错误讯息做出报导。”

他说,媒体要报导上述课题时,至少在刊登前先寻求证实,但有关报馆并没有联络当时的首长办事处求证。

指卢界燊言论涉诽谤

此外,中国报及光明日报的代表律师之一游文礼于上午时段盘问林冠英时,林冠英同意本身曾认同州政府接受公众批评与监督,不过,当游文礼进一步问及是否同意公职人员不应就那些有关公职表现而做出的言论展开诽谤诉讼时,法官表示此议题留待陈词环节。

游文礼进一步盘问时,林冠英强调,卢界燊的言论,不只是针对其公职,也包括对他个人带来诽谤。

针对被指为何不致函媒体以纠正不正确的内容时,林冠英说,他以前曾一度纠正《星洲日报》新闻标题而遭批评干预新闻自由及面对攻击,因此,他决定不再与报馆沟通,除非是太过严重的错误,他会采取起诉行动,否则(在面对错误报导时)会选择吞下、接受。

就谈话内容报道

诉2报卢界燊诽谤

林冠英是针对《光明日报》和《中国报》于2017年5月期间,两篇卢界燊谈话内容的报道,起诉这两家报馆诽谤,也起诉卢界燊。

林冠英也针对卢界燊在《光华日报》的一篇专栏文章内容,起诉卢界燊诽谤,但并没有起诉刊登该文章的光华日报。

此案在槟城高庭由法官拿督罗希拉育审理,两家报馆的代表律师是刘炳权和游文礼。

游文礼从上午10时10分开始盘问林冠英至11时40分,接著由姆拉利引导林氏供证至下午3时50分(中间午休一小时)。案展6月17日上午10时续审。

分享到:
热门话题: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