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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2019
贸消局提醒商家勿耍花招·调高原价再打折违法

拉威(左)对Ariani服饰店售卖的物品比原价更低感到满意。

(亚庇15日讯)佳节期间,商家在申请大减价准证后,必须要做到真的减价,切勿假借“大减价”之名,调高售价后再减价的伎俩来牟取暴利。

贸消局沙巴副总监兼执法主任拉威占特拉指出,配合今年开斋节,该局共批准及发出180个准证给全州举行开斋节大减价的服饰店。

他表示,当局从本月13日展开“开斋节服饰行动”,在检查27家商店后,发现已申请大减价准证的商家,所售卖的物品都比平时原价更低,没有欺骗消费者之嫌。

“执法人员在行动期间,共指示了5家商店提交大减价前后的价格,经检查之后,确定商家都没有欺骗消费者;我们目前也不曾接到商家违规的投诉。”

他今日率员到Alamesra商业区检查Jakel及Ariani服饰店后,受访时这么表示。

拉威表示,“开斋节服饰行动”将进行本月24日为止,主要目的是避免有商家以“调高原价后才折扣”的手法促销。

他强调,佳节期间减价,能够减轻消费者的负担,因此他希望商家都能够配合,不要趁机谋取暴利。

他提醒,一旦商家违法,贸消局将援引2011年价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第14项条文对付。

罪名成立的话,公司初犯可被判最高50万令吉罚款、重犯或以上可被判最高100万令吉罚款;个人初犯者可被判最高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判罚款最高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贸消局沙巴副总监兼执法主任拉威占特拉(右二)与执法人员在Alamesra商业区检查Jakel服饰店的大减价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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