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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2019
是否用作“企业社会责任”用途·三苏:我无法确定

(吉隆坡15日讯)专门负责替一马发展公司(1MDB)进行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拿督三苏安华苏莱曼确认,在一马人民基金(YR1M)首席执行员洪素玲及项目经理施传万(译音,Dennis See Thuan Buan)的要求下从Ihsan Perdana公司账户总共转移4200万令吉到2个大马银行私人账户,其中1个账户(880)他后来证实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所持有。

他表示无法拒绝上述两人的要求,因为一马人民基金是Ihsan Perdana公司的资金提供者;根据协议,一马人民基金及一马发展公司基金会自2011年,每年会各给予Ihsan Perdana公司2000万令吉的资金,作为进行企业社会责任(CSR)用途。

转账3700万到尾号“880”户头

他确认,4200万令吉是分别在2014年12月26日转移500万令吉到最后号码为“906”的大马银行户头,2700万令吉于2014年12月26日转移到最后号码为“880”的大马银行户头及1000万令吉于2015年2月10日转移到“880”的大马银行户头。

他表示曾经在2014年12月24日收取一笔4000万令吉的来历不明资金,两天后的12月26日在洪素玲及施传万的要求下,转移2700万令吉到一个大马银行的私人户头,该户头后来也证实是纳吉的私人账户。

他在主控官莫哈末赛夫丁盘问下说,他是通过电邮方式确认洪素玲要求他转移4000万令吉资金,而施传万则是亲自找他提出要求,虽然他有询问对方完整资料,但是对方拒绝给予解释,他在26日按照要求,直接转账2700万令吉。

他也确认,除了上述4000万令吉,他也在2015年2月5日及6日分别使用该公司私人账户收取两笔各500万令吉的来历不明资金。

他说无法确定,上述转移的资金是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用途。

三苏:SRC称供企业社会责任
Ihsan Perdana没收到2.5亿

三苏安华苏莱曼说,他在2014年9月3日收到SRC国际公司拿督苏波莫哈末雅欣及聂法依沙所签署的信函,提出要拨出2亿5000万令吉进行企业社会责任项目,并发出委任信把Ihsan Perdana公司列为企业社会责任伙伴,但是Ihsan Perdana并没有收到约定的2亿5000万令吉,之后也不曾接获对方给予的任何直接指示。

另一方面,三苏安华苏莱曼说,他本身被委任为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主要因为他是巫统党员,并曾在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领导的部长夫人协会(BAKTI)进行企业社会责任工作。

他曾担任政府医药局官员,后来自开诊所,并在2010年开始投身企业社会责任的事业,当时的一马发展公司董事经理拿督沙鲁阿兹拉曾找他开设一个新的私人有限公司,专门替一马公司进行企业社会责任项目,因为该董事会认为由一马公司进行有关项目,会出现利益冲突。

他表示后来把一家公司改名而成立了现在的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这是一间2令吉公司,只有他与拿督阿都哈芝依斯迈分别持有1令吉股份,后者是一马公司董事局委派的,两人事前并不认识。

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交叉盘问则是专注在三苏安华苏莱曼向反贪污委员会供证时的细节,包括盘问次数、具体时间、负责询问官员的名字及哪一个官员告知逮捕他延扣的目的。

他也询问三苏安华苏莱曼曾进行的一些企业社会责任项目,不过,重点的提问他留待下一次审讯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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