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证券监督委员会强调产业众筹计划意在补全现有融资缺口,为首购族提供新的替代融资方案,并不担忧这会形成大马版“次贷风暴”。
证监会今日发布产业众筹修正指南,纳入平台业者须拥有至少1000万令吉股东基金等条件。
证监会在汇报会上表示,产业众筹志在为首购族提供替代融资平台,并补全现有选项的缺口,以面向更广的购屋者。
“此外,通过产业众筹,我们也希望购屋者能在票据届满期限前累积财务实力,从而达成置产的最终目标。”
证监会指出,涉足产业众筹的各方均有其义务所在,与证券化的“次贷”有所不同,不预见这将形成新的“次贷风暴”。
“这个活动并不涉及信贷周期,我们只是希望为首购族创造融资选项。当然,这项投资计划也有其风险所在,那就是最终房价是否增值,因为这将决定最终投资者票据的价值和盈亏。”
证监会说,产业众筹与股权众筹(ECF)与个人对个人(P2P)融资等其他众筹平台的运作方式没有两样,平台业者需要扮演保障各方利益(购屋者和投资者)的重要角色,以确保市场公平、有序和透明运作。
根据规定,平台业者必须向证监会注册为认可市场经营者(RMO),最低股东基金为1000万令吉,其中500万令吉需放在独立账户(segregated account),同时他们必须对购屋者和房产进行精密审查和风险评估,并在网站上公开借贷者的个人资料、票据期限和退场机制等信息,以及接洽独立估价师在众筹前后对房产进行估算。
证监会披露,在进行咨询期间,已有多方对产业众筹活动感兴趣,证监会欢迎包括产业发展商在内的各阶层人士申请成为平台业者。
“我们不会为申请人数设限,也没有设下截止期限。就算是金融机构,只要他们获得国家银行祝福,我们也欢迎。”
证监会指出,产业众筹是项投资产品,对购屋者和投资者均有风险,其中购屋者需面对资产价格波动,以及资金派发带来的额外成本等风险,而投资者也可能面对信息披露,甚至是潜在回酬的风险。
因此,为了保各方利益,证监会仅允许特定房产和购屋者参与首阶段的产业众筹活动,条款包括:
●合格购屋者必须是年龄21岁以上的大马公民,也是产业首购族
●仅允许估值不超过50万令吉的竣工及获得入伙纸的住宅产业参与
●平台需公布购屋者的个人资料,包括性别、年龄、职业和贷款记录等。
●购屋者需在投资票据期间住在相关产业,但允许部分分租
●平台业者禁止向购屋者或投资者提供融资,而购屋者最多可众筹房价的90%
●平台业者需与购屋者拟定退场机制
证监会说,获认可市场指南指南并未草拟特定退场机制,因此平台业者在提呈的计划书上需列明退场机制,而这将是证监会审批的重点。
“在一般的情况下,我们希望看到的退场机制就是购屋者成功置产,若现实不从人愿,购屋者和投资者也可透过脱售资产退场,但我们也需要针对意外情况拟定的退场机制,因此我们希望平台业者能提出有创意的解决方案。”
●买家程序
年龄届满21岁或以上的首购族对平台清单的产业有兴趣
平台将对买家进行精密审查
买家也注明众筹金额(不超过房价的90%),众筹活动将在平台列出
若众筹达标,买卖双方签署买卖协议,相关产业将抵押给投资者。
买家将向投资者发行票据
买家需在票据届满前住在相关产业,但允许将产业分租
独立估价师将在票据到期后对产业进行重估,买家可以选择任何的退场机制,例如买入相关产业,抑或脱售产业,再根据最后产业价值分摊盈亏
●卖家程序
卖家申请将估值不超过50万令吉、竣工和获得入伙纸的产业列入平台清单
平台将对产业进行精密审查
产业列入清单,若有买家有意买进,平台将对买家进行精密审查
众筹活动将在平台列出
若众筹达标,买卖双方签署买卖协议,相关产业将抵押给投资者。
●投资者程序
参与众筹活动
根据众筹的金额获得买家发出票据
投资者可以在票据到期前于二手市场进行买卖
票据到期,买家将根据产业最终市价赎回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