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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9
设2庞氏骗局 857罪状·女经纪骗上亿 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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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梁丽怡。(档案照)

(新加坡17日讯)前房地女经纪5年内设下2个庞氏骗局以高达30%回酬诱人,前后骗53人把近3543万(1亿零770万令吉)的血汗钱交托给她投资,结果犯罪惹祸面对857项罪状,今早被判坐牢14年。

  

被告是55岁的梁丽怡,当时是家庭主妇,并在2016年4月21日被宣告破产,她共面对857项控状,包括欺骗罪及触犯93项防止贪污法令,控方以51项提控。

“稳赚”投资诱人掏钱

《新明日报》报道,案情显示,被告在2010年至2015年共策划了2个庞氏骗局,分别为投资扣押房产(Distressed Property)及为企业提供短期的资金(Business Funding)。

  

她告诉受害人,自己正在购买即将被银行收购的扣押房产,再将这些房产以高价转卖给外国买家,赚取利润,邀请他们投入资金,承诺在6至8个月内,能得到10到30%的回报。

  

此外,她还称与一名银行业者及律师合作,可获取内部消息,也能与卖家协商以较低的价格出售。她宣称这是稳赚的投资,指会事先向有意购买外国买家收取40%的订金,若他们临时改变注意,这笔款项将落入他们的口袋。

  

被告没有出示任何文件,并通知投资者,这笔投资以她个人名义完成,把保证书交于和她亲自洽谈的受害人。

  

不少人受骗,投入大量资金,被告见状,又在2014年,推出另一项投资计划,称为一些企业提供短期的资金,每月可赚取7到9%的回报。

骗局庞大遭严惩

  

被告要求受害人直接把资金转入自己的银行户头,或是其他受害人的银行户头,以营造投资项目有利润的假象。但被告根本无意购买扣押房产,反而把钱花在个人开销上,付还物资抵押贷款、家庭开销及汽车贷款等。

法官指这场骗局规模庞大,牵涉大笔款项及受害人,不能当做初犯,需要严惩,制止他人效仿,判她入狱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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