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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019
SRC案还要传召40证人·料1MDB案开审前结束

(吉隆坡1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和失信案,主控团队需要传召另外的40人证人上庭供证,相信此案可以在8月19日,即纳吉涉及一马公司舞弊案开审日之前结束。

此案原本订在今年2月12日至3月29日开审,惟因纳吉提出上诉而两度展延,最终于4月3日才开审,至今已经过18天的审讯,并且已经传召37名控方证人上庭供证。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今早在此案再次过堂时,询问控方的希旦峇兰副检察司,还需要传召多少名控方证人,后者表示预料还有40名证人。

周五审讯改期

纳兹兰也批准辩方的申请,把每周五的审讯挪移到其他日期,以方便辩方律师处理其他案件和事务。

在各造的同意下,最终的审讯日期订为5月28及29日;6月10至14日;6月17至21日;7月1至3日;其中6月14及21日周五只在上午审讯半天。

其他审讯日期包括7月8日至8月15日,期间的周五除外,没有审讯。

纳吉分别于2018年7月4日及8月8日,面对总额高达4200万令吉的7项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的渎职、洗黑钱兼失信控状,包括1项在2009年反贪污法令23条文下的渎职指控;3项在刑事法典409条文下被控的失信行为,以及3项在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4(1)(b)下被控的洗黑钱指控。SRC国际是一马公司(1MDB)前子公司。

纳吉在刑事失信罪下,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兼罚款;在渎职罪下,将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在洗黑钱罪下,将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高达1500万令吉或涉及金额的5倍,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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