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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5/2019
台兽父将亲生女当性奴4年·试图灭口被判囚661年

(高雄18日综合电)台湾高雄一名兽父将亲生女儿当作性奴长达4年,从女儿初中时就逼迫屈从性交,凌辱女儿逾百次。直到去年女儿不堪受辱报警被安置后,竟到安置处所附近埋伏,强行将她掳回家后再次性侵,甚至试图以手机充电线将女儿勒死。高雄地方法院以131个强制性交及违反保护令、杀人未遂等罪,重判兽父监禁661年,执行最多上限有期徒刑30年。

受害人从2014年起遭到兽父强行脱掉裤子意图强奸,当时因她强力反抗,得以逃过一劫。惟数月后,遭兽父霸王硬上弓得逞。此后受害人便沦为兽父的性奴,如果受害人不配合,便会遭到兽父虐打,更被恐吓将两人的事情公开。受害人因此不敢对别人说起此事。受害人直到2017年才将父亲的兽行告知母亲,其母要求丈夫搬离住处。事后兽父一再向她道歉,但不到两个月又故态复萌,不但强迫女儿性交,还要求女儿签署合意性交同意书。

直到2018年3月8日,受害人回想4年来多次遭性侵,甚至是肢体暴力,实在忍无可忍,、濒临崩溃,才鼓起勇气报警求救。

受害人获警方安置后,兽父竟找上门拦截她,先在街头将其踢倒在地,更强拉头发将她抬上电单车前座载走。一回到家,兽父就威胁道:“你想活命就好好配合”,受害人只能屈从。事后父亲又因得知她交男朋友,不但责骂和殴打受害人,更以两条充电线勒住她脖子,说:“你没有死,我就没有活路”。她被被勒到几乎失去意识,一直哀求不要,兽父才罢手。

据悉,受害人事后因对人生感到绝望,曾企图跳楼自杀,但被老师拦下,被诊断为重度抑郁合并精神病特征及创伤后压力症。法院经翻查兽父传给受害人的道歉和认错简讯后,认定她陈述属实,遂作出以上判决。

案件在法院审理时,兽父否认性侵女儿,更辩称两人是合意性交,又辩称勒脖子只是要吓唬她,并无杀人之意。受害人母亲表示自己曾目击父女两人在床上有像是性交的姿势,但女儿一直哭,甚至女儿报警后,兽父还要女儿撤销控告和推翻口供。

不过法院经翻查兽父传给受害人的道歉和认错简讯后,认定受害人的陈述属实,因此依杀人未遂,和违反保护令以及131个强制性交等罪,一罪一罚合计判刑661年,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上限30年,仍可上诉。

据悉,受害人事后因对人生感到绝望,曾企图跳楼自杀,但被老师拦下,被诊断为重度抑郁合并精神病特征及创伤后压力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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