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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19
新公寓不同栋‧交锁匙不同步
作者: 郑碧娥

李小姐说,她在今年2月支付2000令吉订金购买一间公寓,目前正申请贷款,公寓的建筑工程已经完成,她有位同事购买同区另一个单位,不过是在另一座,她说,已开始供还几期的房屋贷款分期,惟尚未取得新屋锁匙。

她的同事致电发展商,他们的回答是迟签署合约,所以迟给锁匙,再不然就是入住文件未获批准,所以还不能移交锁匙。

可是,为甚么同一区的公寓,有些单位有入住文件?有些却没有?她表示,万一她申请的房屋贷款获批准了,而又未获房屋锁匙,是否需要开始供还房屋贷款?

答:购屋者协会中文组主任陈钟灵表示,同一区的公寓,如果是不同公寓大楼,有些单位先获取入住文件,有些还没有、这是可能的情况。举个例子,假如发展商先售卖A座公寓,先开始A座的建筑工程,与购屋者签署的买卖合约,比B座公寓的购屋者较早,例如早6个月、9个月或1年,那么,在完工后,发展商会先向地方政府申请A座的入住文件,因此,A座的购屋者会先获得新屋锁匙的移交。

何时开始房贷供期与银行洽商

另外,发展商未移交新屋锁匙,不可能要求购屋者支付全数屋款,在银行未发放屋款的剩余数额时,也不可能开始房屋分期付款,除非是申请贷款时,向银行特别提出。

有些房屋贷款者为了节省按工程进展利息的支付,与银行进行一些安排,在发展商未交房屋锁匙时,开始房货分期付款。

关于李小姐的房屋贷款申请获批准了,而又未获房屋锁匙,可以选择不开始供还房屋贷款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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