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2日讯)新山锦堂花园居委会已于今年4月26日,代表228位居民入禀新山高庭,针对柔佛州政府、柔州土地与矿物局局长以及新山县土地局局长三造采用“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征用锦堂花园土地来让一家私人公司作为商业发展用途一事,要求高庭进行司法检讨。
6月13择定审讯日期
在此案中,柔州政府、柔州土地与矿物局局长、以及新山县土地局局长被列为答辩人。高庭将于6月13日择定一个案件管理日期,并将决定审讯日期。
新山锦堂花园居委会的代表律师达立菲南德斯,今日陪同居委会主席丹尼尔洛曼哈金以及多位居民召开发布会时,这么说。
居委会的另一名代表律师是大马律师公会会前主席兼全国人权协会组织(HAKAM)主席拿督安美嘉,惟她今日有事未克出席。
一周内向反贪会投报
达立菲南德斯表示,居委会将于一星期内,向反贪污委员会投报,要求反贪会对上述情况展开调查。
他指出,居委会也将要求联邦政府,针对上述3名答辩人滥用和误用“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来协助他方“掠夺”土地展开调查。
他透露,上述三名答辩人未依照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的规定。因为根据这项法令,当局不可为了第三方的商业目的,而征用已发展的私人土地。反之,当局只能以公共利益为由,征用已发展的土地。
他表示,他所代表的228位居民对上述情况,感到愤怒和难过,因为这是柔州政府第二次要征用锦堂花园土地。
他说,第一次征用时,属于国阵柔州政府时期,此第二次征地者,则是希盟柔州政府。
另一方面,丹尼尔洛曼哈金联合数位居民透露,居民拥有的是永久地契,因此质疑一述三造怎么能为了一家私人公司如此征用土地。
他们指出,在第二次征地的行动,有关三造并未与居民进行任何对话。
他们认为,这事不应发生,若联邦政府允许此事发生,任何房子与土地都可能随时因某方的商业利益而被征用。根据大马公司委员会的资料显示,该涉及的私人公司,其10%股份由州政府官联公司所拥有。
他们表示,居民唯有动用退休金和生活费,采取法律途径,来保障居民的权益。此区的居民大部份年届乐龄,用了大半生来付清房贷购买此处的住宅单位,原想安享晚年,却遇上此事。
他们继说,目前,政府已通过法庭批准冻结锦堂花园的土地,有效日期为今年1月31日至明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