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Newsletter 活动
24/05/2019
三度性侵亲生女儿·男子监20年鞭24下
作者: 尤伽荣

4883YJY201952317842875934.jpeg
被告多次性侵亲生女儿,被判坐牢20年及鞭笞24下。

(马六甲23日讯)巫裔男子被控于今年2月、3月及4月期间,三度性侵16岁的亲生女儿,今日于甲州地庭面对3项控状时,皆认罪不讳,被判坐牢20年及鞭笞24下。

被告是莫哈末阿兹曼(45岁)。

3项控状皆指被告在今年2月27日、3月22日及4月21日,介于下午2时至2时30分之间,于武吉拉朗住家,性侵16岁8个月大的亲生女儿,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30年及鞭笞至少10下。

本案由主控官李伟宜(译音)提控,地庭法官是伊丽莎白巴也万。

老师发现手上伤痕揭恶行

主控官指被告多次性侵亲生女儿的行为令人发指,此事也令孩子被迫承受情绪和心理伤害,受害者是被学校老师发现手上出现伤痕,追问之下才揭发被告的恶行。

被告代表律师向法官求情时指被告已知错,尚需养育8名子女,其中一名孩子是特殊孩童,希望法庭轻判。

伊丽莎白巴也万最后决定判被告每项控状坐牢20年及鞭笞10下,刑期从被捕算起,刑罚同步执行。

基于刑罚权限第288条文阐明,一名成年罪犯最多只可被罚鞭笞24下,因此被告将在坐牢的20年里,将面对24次鞭笞。

分享到:
热门话题: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