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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2019
黑龙江女子不堪家暴杀夫‧获轻判3年半

(黑龙江26日讯)中国媒体报道,一名黑龙江女子不堪丈夫家暴,担心自己与女儿会被杀害,因而持刀连砍丈夫51刀致死。4月28日,当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她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澎湃新闻引述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审判决书报道,2018年7月21日晚,王姓女子与郭姓丈夫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吵,遭丈夫殴打、侮骂至次日凌晨4时。

其间,郭男将家中客厅的房门反锁后,横躺在门口,并要王女站著,不让其睡觉。郭男睡著后,王女害怕他睡醒后继续折磨其母女二人,便产生杀害郭男的想法,遂从厨房取出一把砍骨刀。

据王女在庭审中供述,当日凌晨5时左右,她用女儿的手机给三姐发了简讯,内容为:“我想杀他,我不杀他,他也得杀我,杀了他为民除害,他太不是人了。”

随后,王女持刀向熟睡中的郭某头部砍了一刀,郭男被砍醒后与王女抢刀,王女又向郭男的头部、上身连砍数十刀。砍骨刀被抢落地后,王女用脚将砍骨刀踢开,郭男拿起一支拖把进行反击,双方争抢拖把过程中,郭男倒在地上。

据报道,郭男倒地后,王女便带著女儿离开家中,用女儿的手机报警,并在自家楼梯间内等候。出勤员警赶到现场后,逮捕王女。

经鉴定,郭男全身有51处伤口,致失血性休克,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王女案发时患有混合性焦虑症和忧郁反应,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黑龙江省九三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她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者,应从轻处罚。王女在杀人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王女辩护律师提出被害人具有过错,对矛盾激化引发本案负有主要责任,主张对她量刑时给予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支援。据此,法院于2019年4月28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女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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