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29日讯)34岁的印裔建筑劳工在社交媒体WhatsApp转发讯息促民众参与、支持和发动首邦市USJ25施菲尔斯里马哈廉曼兴都庙骚乱事件及策划杀害4名国人,在瓜拉登嘉楼地庭被控8项控状。
他今日在瓜拉登嘉楼地庭被控8项涉及发动和策划恐怖活动的罪名,一旦全部罪名成立和被判处最高刑期和刑期分开执行的话,可坐牢217年、终身监禁或罚款。
7月9日过堂
被告马哈迪马末聆听翻译员宣读控状后否认有罪,法官旺阿兹马耶谷择订于7月9日过堂。
首控状和次控状指被告于今年1月7日至5月5日,在乌鲁登嘉楼甘榜德里通过社交媒体WhatsApp转发“一条心”组织的讯息,要求民众参与、支持和发动首邦市USJ25施菲尔斯里马哈廉曼兴都庙骚乱事件及策划杀害4名国人。
被告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130J (1) (b)(支持恐怖分子恐怖行为),一旦罪成立可被判终身监禁或最高监禁30年或罚款。
第三控状指被告将为“一条心”组织的参与者提供枪械训练,抵触了刑事法典130F(a)条文,一旦罪成立可被判监禁30年或罚款。
控状四指被告通过WhatsApp发动恐怖活动指令,抵触了刑事法典130F (b),罪成可被判监禁30年及罚款。
在五和六控状,被告被指拥有管装炸弹(pipe bom)和一把半自动短枪和15枚子,用来发动及策划袭击的恐怖活动。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130JD (1)条文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30年和罚款。
转发讯息招人加入“一条心”
控状七,被告被指通过WhatsApp转发讯息招聘民众加入“一条心”组织进行恐怖活动,抵触了刑事法典130E条文,罪成是判监禁30年或罚款。
控状八,被告涉嫌支持哈里法国的支持者,甚至通过手机发动及策划恐怖活动,也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 130JB (1) (a)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罚最多7年或罚款,以及可以被充公任何物品。
此案的主控官是莫哈末依查努丁,被告则没有聘请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