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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2019
未成年阿窿被捕 · 涉嫌殴斗追债恐吓债户
作者: 林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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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殴斗的被告,罚款2000令吉。

(太平3日讯)追债涉嫌恐吓债户及殴斗,从事阿窿的未成年少年与印裔同伴,今天与另4人被控殴斗及非法放贷2罪名。

未成年少年与其印裔同伴今日面控非法放贷罪时疑不明白控状及罪成的严重惩罚下直认罪名,较后经推事再三提醒在此法令下罪成最低罚款不少过50万至250万令吉,及坐监3年,或两者兼施,他俩才改变初衷不认罪。

推事将案定7月24日过堂,让被告聘请律师,至于未成年的被告,则需等待福利部的文件,他俩允以6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

至于第二项涉嫌殴斗的提控,两名被告与另4人皆俯首认罪,推事直接判每人罚款2000令吉,或以2个月坐监代替,被告们全缴罪款而受释。

涉非法放贷的控状指首被告华裔少年与第二被告古鲁巴山(20岁)于5月27日下午3时15分,在保阁亚三一带,恐吓借贷350令吉的卡尼申(36岁),因此触犯1951年商业借贷法令第29B条文,即对借贷人骚扰或恐吓。

涉殴斗案件,2被告与另4人,即张仁豪(译音,23岁)、慕因(18岁、甘纳申(36岁)及拉威(56岁)被控于5月27日下午3时15分,在保阁亚三五路,在暴乱中持有巴冷刀,进而触犯刑事法典148条文。

案情显示,借贷人向未成年少年借500令吉,少年于今年5月9日透过银行汇了350令吉给借贷人,预扣了5天的付款,少年更向借贷人声明每天需付还30令吉,直到25天截满,如果1天未还需另付20令吉罚款。

贷款者同意借贷条件,并于5月10日开始按日缴付了13天的欠额,于5月23日至27日,一连4天没有付款后,贷款人与妻子在保阁亚三一茶餐室遭到7人恐吓,少年警告贷款人若不还钱他们全家不得安全。

5月27日少年与古鲁巴山及另2名友人,先后抵达到茶室,并向贷款人追讨债务,双方更因此发生口角,古鲁巴山更掐住贷款人妻子的颈部,贷款人的2名友人到场帮忙,现场陷6人殴斗混乱场面。

在殴斗事件中,一华裔障友被砍伤脸部,缝了23针,而向阿窿借贷的原告,也是一名障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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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债涉嫌恐吓债户及殴斗,从事阿窿的未成年少年与古鲁巴山(右二及三)面对两项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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