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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2019
周忠信:关键公权力机构职位.“应首相提名国会通过”

(居銮7日讯)居銮明吉摩州议员周忠信建议,总检察长、反贪会主席及总稽查司等防止贪污滥权的关键公权力机构职位,委任程序应改为由首相提名、国会通过;若首相出现重大腐败嫌疑,国会可扮演制衡角色,以强化三权分立的民主政治制度。

针对反贪会新任主席拉蒂法受委一事,他昨日发文告提出上述建议。他同时建议上述关键公权力机构须有任期保障,解除职务有必要通过仲裁庭裁决,而目前的国会高官任命特别遴选委员会,应涵盖重要的联邦官联企业总裁的任命,譬如最近受到议论的马电讯首席执行员需经由首相委任。

他也指出,按照2009年反贪会法令5(1)条文,国家元首在首相劝告下委任拉蒂法为反贪会主席,符合目前的法律。

但他认为,在法治精神和体制改革的政治目标下,应修改宪法和反贪会法令等相关法律条文,好让总检察长、反贪会主席、总稽查司等防止贪污滥权的关键公权力机构的受委程序,自体制结构的弱点进行纠正,避免我国再次出现专断滥权的盗贼统治。

文告中提到,现有法律程序是首相劝告国家元首以委任首相要的人选,因此在法律上首相拥有绝对权力,但这不符合议会民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国家最大利益。

他表示,在联邦宪法第145条于1963年被修改之前,除非自愿辞职,否则革除一名总检察长必须按照革除一名联邦法官的方式处理,即成立仲裁庭进行审讯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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