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Newsletter 活动
11/06/2019
依斯密:特大修改章程·“纳吉间接控制SRC”

(吉隆坡11日讯)SRC国际公司前任主席丹斯里依斯密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通过SRC国际公司的特别大会,在该公司的章程中加入附加条款,以便成为公司的名誉顾问。

同时,纳吉也因这次修改章程而间接控制了SRC国际公司。这是在2012年4月23日的股东会议记录中的记录,这会议记录由纳吉签署,会议纪录显示SRC国际公司的备忘录(memorandum)和章程中修订了第117条文。

依斯密于今日接受主控官依萨莫哈末尤索夫副检察司的盘问时指出,聂法依沙(SRC国际公司前董事经理)在2012年6月8日的董事会会议上揭露了在特大上通过增加条款的会议记录。

询及117条文会带来什么影响的问题,他说,身为唯一股东的纳吉,对SRC国际公司有控制权。

另一方面,辩方律师哈威德吉星提出有关会议记录的规定,并引用了公司法令的条文,其中有规定了准备和签署会议记录者的资格,证人表示他不熟悉这项规定,所以不予置评。

哈威德吉星要证人确认,根据ID499(会议记录)表面所显示,纳吉已经签署了会议记录,但不是在证人面前签署该文件。

针对哈威德吉星的说法,证人表示同意。

哈威德吉星接著询问ID499是否应该在提呈给SRC国际公司之前,先通过财政部长,证人表示不确定。

纳吉不曾出席董事会会议

证人也证实在他任期内,纳吉不曾出席SRC国际公司的任何董事会会议。

哈威德吉星接着问证人,股东是否不能决定公司的运作,证人表示同意。

此外,哈威德吉星也要求证人讲述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和提交决议的技术性问题。

他指出,这是因为证人在昨天供证时说,在2012年2月份,SRC国际公司的所有权从一马发展公司转移到财政部,而纳吉作为财政部长成为该公司的唯一股东,纳吉于2012年4月23日提出了一项议案,以便在SRC国际公司的备忘录和章程中增加附加条款,即应任命首相担任公司的名誉顾问,就重大事项以及马来西亚的策略利益事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分享到:
热门话题: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