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Newsletter 活动
11/06/2019
依斯密:无法确定真伪·部分会议记录没签名

SRC国际公司前任主席依斯密坦承,他不能确定聂法依沙和纳吉之间的会议记录的真实性。

辩方律师哈威德吉星昨日在审讯中针对备受争议的ID499文件(纳吉和聂法依沙的会议记录),对证人展开盘问。

ID文件不能成证物

被列为ID的文件只能在审讯过程中顺带提及,在审讯时不能提出其实际内容。

依斯密今日供证时指他自2011年就拥有该份文件。

他将有关文件收在其中一个公文包里,当反贪会官员鲁斯里向他录取口供时,询问他是否有更多与SRC国际公司相关的文件后,他找到了相关的文件。

在昨日的审讯中,控辩双方就上述会议记录的真伪争辩了大约1小时。

主控官希旦峇兰副检察司指出,所有文件都是由反贪会充公,既然有这份文件,就意味可以作为呈堂证物,但辩方律师却质疑会议记录的真伪。结果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谕令,有关会议记录目前不能被采用,直到反贪会确认文件的真伪。

哈威德吉星今日盘问证人,是否无法确认有关的会议记录是聂法依沙在SRC国际公司董事会的会议中,所提出的实际文件?

交反贪会前没细查文件

证人指出,他发现除了之前的会议记录之外,从2013年起的SRC国际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都没有他的签名,直到反贪会官员鲁斯里向他点出,他才意识到他的签名不在会议记录中。

证人解释,这是因为他把这些文件交给反贪会前,没有仔细检查。

在昨日的审讯中,证人表示,纳吉和聂法依沙之间的会议记录,是由管理层(聂法依沙)交给他。

哈威德吉星盘问证人,SRC国际公司的秘书用6天准备2011年9月13日SRC国际公司的会议记录是否不寻常?

证人表示,这没有不寻常,但也不寻常,因为会议记录涉及到首相。

证人也说,一般上他要求其秘书在72小时内备妥会议记录。

辩方盘问SRC委任董事方式

在今日的审讯中,辩方不停盘问证人关于SRC国际公司董事的委任方式。

哈威德吉星盘问依斯密,对方是否被委任为SRC国际公司董事,以代表一马发展公司?

证人回答,只知道自己是代表SRC国际公司,不曾问过一马发展公司的代表是何人。

哈威德吉星接着问证人,在加入SRC国际公司时,是否有看见纳吉委任聂法依沙为SRC国际公司董事。

证人指出,聂法依沙是在一马发展公司股东提出后,于2011年被纳吉委任成为SRC公司董事。

“一马公司董事局在接获股东的议案,以委任聂法依扎为SRC公司董事后所作出的议决。”

较早前,哈威德吉星也就公司运营,包括了董事会的角色和职务盘问证人。

他向证人递交了一些关于公司法令的书籍,并提及了相关的法令和条款、合拼和收购的门槛等等。

辩方律师频打岔证人

此外,在盘问过程中,哈威德吉星不断打岔,指证人没有回答问题。

哈威德吉星当时是用不同的词语重复同样的问题,但没有获得想要的答案,

当哈威德吉星再度打断证人的回答时,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副检察司站起来抗议,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谕令哈威德吉星让证人回答。

此外,较早前,证人在供证时证实四次向反贪录取口供,第一次大约是在2014或2015年,不记得确实日期。

他说,反贪会查案官鲁斯里为他录口供,口供初稿由反贪会提供给他,在口供最终确定之前与反贪会官员一起修改。

证人也说,反贪会就SRC国际公司案和一马发展公司案向他录取两份口供,一份是在大选前,另一份是在大选后。

分享到:
热门话题: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