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饲养马来熊·马来女艺人被控2罪
(八打灵再也12日讯)马来女艺人查丽苏菲亚今日因在公寓内非法饲养受保护的马来熊被宣判两项指控。
她在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69(1)条及第86(1)(c)条下被提控,即未经许可藏有受保护动物,及将之藏在不适当与有害的环境中。
在我国,根据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马来熊被列为濒临绝种并受保护的动物,而拥有马来熊的标本,无论生死,皆触犯法令。
若在第69(1)条下被定罪,可判监禁10年或罚款2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在第86(1)(c)下被定罪,可判监禁1年或罚款5000令吉至5万令吉,或两则兼施。
副检察司慕尼拉再纳也对法庭提出3万令吉的保释金,并声称这是严重的罪行,他也要求限制被告骚扰其他证人。
而被告律师拿督莫哈末哈兹则要求降低保释金,他声称查丽苏菲亚的月薪仅3500令吉,还得帮补以小贩为生的父母,而父亲也刚刚接受切除肿瘤的手术。
他说,法庭可以可以加强其他条件,但不能要求过多的保释金,因为在法庭定罪之前,她都是无罪的。
随后,法庭以1万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让查丽苏菲亚保释候审。
此外,查丽苏菲亚也需要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直到审判结束,并需要在每个月的第一天到警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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