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Newsletter 活动
12/06/2019
依斯密:董事会不知开设新户·依沙说法不诚实
作者: 张丘艳

SRC国际公司前主席依斯密

(吉隆坡12日讯)SRC国际公司前主席依斯密说,该公司董事会对该公司于2011年1月在大马银行开设另一个尾数为736的银行户头一事毫不知情。

作为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第39名证人的他,在交叉盘问时认同辩方律师哈威德吉星所言,公司董事会并不晓得该户头的存在,因此该户头不曾在董事会的掌控范围内。

他也认同哈威德吉星所说,聂法依沙(SRC国际公司前董事经理)不公布该户头是为了避免该户头被董事部掌控。

他说,聂法依沙不曾告知董事部他已要求退休基金局将20亿令吉贷款汇入尾数736的银行户头,也不知道该笔款项在同一天被提出。

哈威德吉星指出,尾数736的银行户头在2011年8月15日汇出1500万令吉。

指聂法依沙没动用拨款

说法不诚实

依斯密同意,该款项可能是首相署经济策划单位(EPU)给予SRC作为公司启动资金的2000万令吉拨款,并指聂法依沙在8月23日的董事会上称,没有动用该笔拨款的说法是不诚实的。

他在证人栏里询问哈威德吉星尾数736银行户头的授权签署者,后者告知该户头的授权签署人为沙鲁尔阿兹拉、聂法依沙及Terence Geh。

依斯密回答哈威德吉星盘问时,对被隐瞒的贷款交易及资金流动感到困扰。

哈威德吉星询问依斯密该银行户头其中一名开户者兼一马发展公司前执行董事沙鲁尔阿兹拉是否没有诚实面对SRC董事会,依斯密认为沙鲁尔应该告知该公司董事会。

依斯密发现2013年的稽查报告并没有呈交时曾亲自了解此事,但当时并没有看见该公司的银行户头结单。

他同意,若没有将开设另一个银行户头一事告知董事会,稽查司并不会发现该户头的存在。

哈威德吉星指出,董事通函议决SRC公司银行户头应该在2011年8月开设,然而公司尾数650的银行户头却在同年11月10日才开设;依斯密同意对此事感到震惊。

另一方面,依斯密针对哈威德吉星询问会议中并没有任何记录指任何事情必须获得时任首相纳吉的批准回应时说,公司的汇报机制要求向纳吉汇报及寻求他的同意,因此即便担任主席一职,他仍需向首相汇报。

他同意哈威德吉星的说法,即需要获得首相的同意,只是个人的理解而已。

分享到:
热门话题: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