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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019
香港明报员工公开信.指控自家社评偏袒警方

图为警员对示威者发射催泪弹。(图:法新社)

(香港17日电)香港明报员工今天发表公开信,指自家报纸13日针对前一天反逃犯条例修订示威发表的社评,立场“偏颇官方、警权”,对民众“无辜被警方滥暴伤害的种种证据,却轻描淡写、视而不见”。

这篇刊登在明报读者投书版的公开信,以“偏袒政权毁损报格,议事须持公义良知—一群明报员工反对‘613社评’公开信”为题,署名“一群明报编采同事”。信中强调,员工不会要求社评依循特定立场,但该社评见报后,所有读者都有权发表意见,包括“本报同事”。

信中提到,他们不能认同这篇社评的最重要原因,是它“以反对暴力为名,为警察暴力、政权暴力开脱为实”,对民众“无辜被警方滥暴伤害的种种证据,却轻描淡写、视而不见”。

公开信说,这篇社评引用警方讲法,大篇幅斥责示威者滋事,却对警方暴力轻轻带过,只有一句“警方使用武力是否合度、有否伤及无辜,事后可以调查检讨,如果证实过份,应予谴责”。这对被打到头破血流的民众及前线的明报同事、媒体同业而言,可谓情何以堪。

信中说,这篇社评引用电视直播画面为12日的冲突定调,指“有激进示威者冲击,引致事态急转直下”。但14日的社评又说,警方在行动中是否过度使用武力,“监警会应认真调查追究”。论断示威者时就当“电视判官”,但论断警方时却要等监警会追究,员工不能认同这种双重标准。

这封公开信提到,这篇社评强调“先打人就是错”的论述,忽视警民双方力量的极端悬殊。等于是说,“有人先冲击,警方便能肆意用致命武器”,更忽视警方“本来有责任保护包括示威者在内的人命”。

员工们在信中说,一篇对社会负责任的社评,“不应单纯偏袒某方,但应该对有权有势、有枪有炮者持更严格标准,进一步监察警方执法时,有否遵循条例指引”。

信中指出,当天警员对媒体的无理仇视,更让在前线拼搏的报社同事,须冒着很大的人身安全风险。而警察对媒体的侮辱固然无理,但因为一篇社评,令读者对明报采编同事有别样看法,更令人痛心。

公开信直指,据采访同事透露,因为这篇社评,有前线记者遭拒访,也有与明报长期合作的作家、翻译选择分手,对明报而言已经响起警钟。员工们没法要求明报收回这篇“令同事蒙羞的社评”,只是作为员工,必须清晰表达13日的社评“不代表我们的立场”。

这封信最后说,员工们同时促请明报社评委员会,与同事一道守护多年报誉,捍卫同事心血汗水,明辨是非,分清黑白。“明报的‘明’,不能在旦夕间倒下”。

(中央社.编辑:邱国强/朱建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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