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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9
三姐妹控25罪!涉以“不存在”投资项目诈财
作者: 陈炟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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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姐妹因涉嫌以不存在投资项目诈骗多名受害者投资,于周三上午被带往巴生推事庭面控。

(巴生19日讯)以“高回酬”投资为饵进行诈骗的巴生三姐妹于今早被控上巴生推事庭,共面对25项欺骗诱导他人交出财物及不诚实盗用财务罪状,惟三人都否认有罪!

三名被告是于今早被带上巴生第三推事庭和第四推事庭进行提控,而两庭推事都择定此案展延至7月12日(星期五)过堂。

10.9万保释金保外

由于三姐妹面对的控状高达25项,保释金总额为10万9000令吉,并由家属保外。

三名被告被别为第一被告陈慧莲(音译)、第二被告陈慧晨(音译)和陈慧美(音译),被指控在今年2月至3月期间,在巴生南区多地诱骗多名受害者,以投资一项高回酬的“不存在”投资项目诈财,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20(通过欺骗方式诱导他人交出财物)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最低监禁为1年,最高监禁不超过10年、罚款及打鞭。

同时,第一被告陈慧莲也被指控盗领受害者的存款;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03(不诚实盗用财务)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6个月和不超过5年及鞭笞。

要求减保释金不果

辩护律师瓦拉祖米于庭上表示,第一被告陈慧莲与丈夫育有两名孩子,而丈夫是一名罗里司机,薪资微薄,无法缴付太高的保释金。

她说,陈慧美和陈慧晨则都是单身,分别是自由会计师和销售员,薪资不稳定且不高,所以恳请推事降低保释金。

不过,面对辩护律师的求情,第三推事庭推事莎丽哈和第四推事庭推事罗斯里利兹都没有轻判,保释金每条控状定为最低3000令吉起跳,最高达1万令吉。

由于三名被告面对的控状高达25项,总额需付10万9000令吉才能保释外出。

律师:将加控另一罪状

另外,同为代表律师的沙文也披露,总检查署临时通知今午4时将会增加提控三名当事人另一项罪状。

针对原定有4人将在今日被控,但如今只控3人,沙文指他并不清楚副检察司和警方的作业程序,或许另有安排。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为诺苏海丽副检察司。

新闻背景
涉骗18人共130万

巴生南区警区主任三苏阿马助理总监日前向媒体指出,警方是今年5月10日接获一名华裔女商人的投报后展开调查,发现不法集团以“不存在”的投资计划名义骗走18人共130万令吉的投资金。

他披露,警方共开9个档案调查此案,随后于本月9日、12日及13日,先后逮捕5名华裔嫌犯。

他指出,嫌犯向受害者声称有关投资计划可以在不蒙受亏损的情况下,定期获得丰厚回酬,岂料受害者投资多时后,发现一分钱回酬也得不到,才惊觉受骗,并发现该计划根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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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被告共面对25项诈骗及不诚实盗取财务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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