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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9
法院宣判拥女儿亲权·“捐精男是合法父亲”

澳洲一名男子逾10年前捐赠精子予一名同性恋女友人,让她可以怀孕生下自己的宝宝。澳洲高庭周三宣判,这名男子是合法父亲,拥有该女子所生下女儿的亲权。

法庭指出,由于男子在女孩的报生纸上被列明为父亲,而且又与女孩有着“极度亲密”的关系,因此他是女孩的合法父亲。此外,他也应该在有关该女孩是否可被带往纽西兰生活的问题上拥有决定权。

这名基于法律理由而使用假名“罗伯特”的男子于2006年同意通过人工授精将他的精子捐给一名友人。

法庭指出,虽然没有一同生活,但罗伯特“一直都有为孩子提供金钱支持、保健、教育及一般福利”。

此案的起因是女孩的母亲和她的同性伴侣于2015年时想迁往纽西兰,而“罗伯特”入禀法庭寻求阻止。

高庭法官克利里判决,此案的原审法庭裁决“罗伯特”没有权利阻止是错误的。他也裁定,该名女孩必须留在澳洲,“罗伯特”也拥有探视权。目前尚不清楚此案是否可成为日后案件判决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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