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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6/2019
许元龙.代表团体或个人?

阅读了六叔君的大作《职衔下的半个个人》,本人也常在报章上(包括本栏)发表政经文教的评论文章。因此,本人是代表组织或个人呢?    

六叔君说:某领导常在脸书上针对政府行政事务发表评论,人们难免会联想到他的发言是否代表著他领导的团体的立场。当你接受了团体的职衔,你就是那所赋予的身份为全权代表。他也举例说国家首长已无个人身份可言。

六叔君认为,社团组织的领导的一切言行举止,就是代表其领导的社团。      

这样的论调真的有很大的讨论空间,若他谈论的是关于组织的事务或组织的议决案,那他自然是代表组织,这在一般社团的章程皆明文规定。举例,若组织通过对某件事的立场是反对或保持中立,那你参与相关事务,你就不能说代表个人,而是代表组织。

另者,若你对相关的问题发表与组织不同的见解,那是代表个人,与组织无关。

   

为什么说组织领导在外的言行举止不代表组织呢?时而我们看到一些组织的领导胡言乱语而遭人提出毁谤诉讼。那人是起诉他而非组织,或有领导触犯刑事法,遭警方起诉的是他个人而非组织。      

我们看看报馆的总编辑、主笔等写专栏文章,那也是文责自负的代表个人而非报馆。还有,在大专院校执教的学者,他们写文章或发表言论,也皆代表个人而非校方。

六叔君举国家或州首长无个人身份可言,这是正确,但不适用于民间社团组织。    

我们知道,首长是代表国家或州,他的言论肯定是代表国家而非个人。如首相敦马访华时发表一些不恰当的言论,而导致两国良好的关系陷低潮。

前此,林财长放话要用暴利法令对付年年赚大钱而又收紧屋贷给购屋者的言论,马上导致银行股下泻而至今仍凄风苦雨。这是首长与高官和平民百姓所不同之处。      

本人也曾担任校董与社团领导,除了一些有心人士对号入座,或因相关言论放话要起诉我外,这说明我写文章是代表个人而非组织。如果因此而开罪不喜欢的人,他们也只会在后面乱骂、乱讲,不会说是我代表组织。      

我们写作人肯定是文责自负,我们的言论只是代表个人而非组织,这是普遍的读者皆认同或基本的阅读认知。

我们民间组织的领导,他们的言行举止是代表个人而非组织。因此,他们可对政府或高官发表本身的看法或评论。这在言论自由之下是被允许的人权,他们不会变成“职衔下的半个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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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资料:

许元龙 Koh Wan Liong

13A,Lorong Tmn Riang,Jln Mesjid,82000 Pontian,Johor

017-793 7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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