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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6/2019
马钦中‧不义之财
作者: 马钦中

反贪会一姐新官上任,第一炮就紧追一马公司相关案件不放,向高庭申请向41个单位或个人追讨被一马公司滥用,并且由前首相个人户头发出的2亿7000万令吉,其中单是巫统区部就已涉及2亿1200令吉。

反贪一姐援引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提出民事诉讼,这项法令56条文阐明,如果财产来自非法活动的收益,检察官可向法庭申请没收财产。

如果诚如反贪一姐所说的这笔款项被一马公司滥用,并且是从前首相户头发出,这意味这些款项通私库再通党库或其他私库,虽然使用障眼法将钱财转移,但是最后得益者拿到的钱都不能算是清白的钱。

反贪会在公布“受惠”名单之后,一些当时拿到钱的单位或个人作出了回应,一些表示不清楚拿到的是否是来自一马公司的资金,也有一些表示将派津师抗辩,也有一些表示愿配合调查,另外还有一些没被公布名字的人则已退回钱。

一马公司是财政部全资拥有的公司,资金来自财政部,也等于是国家和人民的钱,如果一马公司的钱被转移到个人的户头里,再从这里转移到一些政党、高官或其他个人户头里,这种偷龙转凤的手法自然不属于合法。

不管是来自一马公司或者其他公司的钱,如果被私自转到私人名下都是不合法,再被转到其他户头也是不合法的钱,它就是不义之财,当时受益者知道钱财是这样被转入他们户头之后,就更应该将钱归还,免得被人套上贪图不义之财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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