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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2019
第6证人:200万是政治献金·“东姑安南是THSB最大股东”

(吉隆坡3日讯)前联邦直辖区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被控涉嫌收受商人200万令吉贿金案今日进入第二天审讯,本案第6名证人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THSB)总执行长拿督莫哈末哈斯比证实,东姑安南是该公司最大股东,200万款项是2016年6月雪州大港及霹雳州江沙补选的政治献金。

根据马新社报道,现年55岁的莫哈末哈斯比接受代表律师拿督陈福泉交叉盘问时指出,本身是于2016年6月14日透过手机通讯过程中,被告知此事。

哈斯比自1995年开始在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服务,迄今24年。他在供证时指出,他与另一名股东即东姑安南,共同商讨决定公司决策。

他也有权监管公司户头的提款及存款记录,同时在庭上澄清,该公司与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当陈福泉询问他,东姑安南作为巫统时任总秘书,是否经常给该党员“预支现金”时,他表示曾听闻此事。

他也表示知晓东姑安南在2016年雪州大港及霹雳江沙补选期间,使用“预支现金”支付给巫统党员。

证人也说,东姑安南是THSB最大的股东(拥有9999万股),也是公司的决策者,拥有经营公司的权力及监控公司的财务状况。

“东姑安南在公司参与大量国内外资产投资计划。”

本案的承审法官是莫哈末再尼。

第5证人:200万由东姑安南存户头

THSB账户和财务助理经理拉比阿都在庭上读出书面证词时指出,200万令吉的款项由THSB股东姑安南存入该公司户头。

作为本案第5名证人的她供证时说,200万令吉在存入THSB户头后,在她为THSB公司服务的期间,不曾做出从公司户头汇款至巫统户头的交易,因所有提款必须经过拿督哈斯比的指示。

她接受陈福泉的盘问时指出,该公司的日记账(baucar jurnal)及总分类账簿(lejar am)并未记录200万令吉由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支付。

她也认同,存入这张200万令吉的支票不涉及第三方。

一旦罪成或监2年罚款

根据控状,东姑安南被控身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伊斯兰银行支票,收取商人蔡景康的200万令吉,这张支票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银行户头,而且知道Aset Kayamas有限公司与他有公务关系。

现年69岁的东姑安南被指于2016年6月14日在联昌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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