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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2019
自动成选民 18岁可参选· 反对党开2修宪条件
作者: 庄敏

(吉隆坡3日讯)希盟政府明天将提呈修宪法案,把投票年龄降至18岁;然而,反对党提出反建议,除了要修宪让大马公民年满18岁后自动登记为选民,也要把候选人的年龄降至18岁,否则不会支持法案,让希盟或许再次面对修宪闯关失败的窘境。

修宪法案明日(4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7月16日进行二读,并在本次国会会议寻求通过。如果政府接受反对党的条件,一旦修宪通过后,未来人民18岁就自动拥有投票权,而且有资格成为候选人。

不满足要求不支持修宪

国会反对党阵线今日表态,如果政府提呈的修宪法案未能满足反对党的要求,即大马公民在年满18岁后自动登记为选民,并修改联邦宪法第47条款,将候选人的年龄降至18岁,他们不会支持修宪。

法案内容尚未曝光,未知修宪细节。不过,青年及体育部长赛沙迪早前会见反对党议员,尝试说服他们支持修宪法案后发表文告说,政府正在研究自动登记选民机制。

需超过三分二议员支持

修改宪法与修改一般法令不同的是,修宪法案需要至少三分之二的国会议员支持才能通过。根据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的说法,希盟目前可获得139名国会议员的支持,但与获得148人支持才能通过修宪的门槛仍有距离,还差9名议员的支持。

目前,国会有3名独立人士,就算这3名议员皆支持修宪仍未够数。

如果全体反对党议员在修宪法案表决时投下反对票,上述修宪法案就无法通过,希盟政府欲将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的计划就会功亏一篑。

巫统党鞭依斯迈沙比利今日代表国阵联同伊党和砂拉越政党联盟(GPS)的议员在国会走廊召开新闻发布会说,反对党议员的意愿是希望修宪降低国人的投票年龄18岁后,也自动登记为选民。

假如政府不接受反对党的意见,反对党将在近期内提出一项私人法案,要求修改宪法119(1) 条款。(报道: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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