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提及自动登记选民·18岁投票一读
(吉隆坡4日讯)青体部长赛沙迪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9年修宪法案一读,将投票年龄从21岁降低至18岁。
修宪法案内容只提到要求修改宪法119(1)(a)条款,建议把投票年龄从21岁降低至18岁,但并未提及自动登记选民,以及把候选人竞选年龄降至18岁事宜。
部长表示,修正案将让更多国民有权通过循序渐进的民主制度的选举进行投票和投选政府。
他表示,政府将在本次会议提呈法案二读和三读并寻求过。
部长将在7月16日提呈法案二读。
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日前表示,一旦法案通过,下届大选会有超过一半的人民具有投票资格。
“我国目前共有3200万人口,选民人数为1500万人,若成功修宪18岁公民可投票,下届大选的选民预计将额外增加380万人。”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投票年龄是18岁,在东盟国家当中,只剩下大马及新加坡的合法投票年龄还在21岁。如果成功修宪,大马将是全球第209个允许18岁者投票的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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