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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2019
郑钦亮.双语路牌重要吗
作者: 郑钦亮

雪州政府指示州内所有使用双语路牌的新村须马上拆除并更换为单一语文(国文)的路牌,引起坊间议论。

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尤其对华社和印裔社会来说,还是会触动到母语精神上的敏感神经线。

双语或三大语文路牌的出现,是2017年希盟在执政州属雪州的杰作,当时这个好消息由时任雪州地方政府及新村发展事务行政议员欧阳捍华宣布,州内共有77个新村、渔村及重组村落实施双语或三语路牌或告示牌。同样的,马来甘榜也可使用国文及爪夷文的双语路牌。

拆下中文路牌,相信最尴尬的要数处理此事务的民主行动党了,也教目前已经转任为巴生港局主席的欧阳捍华情何以堪,他也对雪州政府的决定表示失望,认为国家应该走向多元化,而不是又走回单元的路线。

一些人在网上揶揄,说行动党以前只是州政府,都可以促成呈现多元色彩特色的多语路牌,怎么现在做了中央政府反而不行了……。其实这哪能混为一谈,如今是州政府指示地方政府实行,无关中央,就算中央想要插手唱反调也不容易。

再说,双语路牌的存在和使用,是来自希盟成员党内的非巫裔以代表本身族群的身份出声争取,动之以情,并在获所有同盟的谅解之后施之于法,惟加上其他语文的路牌,其马来文字体必须比华文,爪夷文和淡米尔文大30%。

它以情施法,但若要以理来严格评论,却是各说各有理,不能一概而论了。

比如你可以说双语路牌有利无弊,至少可以成为代表多元马来西亚语的特色;你也可以说双语路牌没有任何不妥,尤其在华人新村才用华语,对其他种族没有影响;你更可以说,马来甘榜用马来文,华人新村用华文,天公地道……,但是这些理由遇到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152条款和1963/67年国家语言法令(即马来文是我国官方语言),就没有办法了。

总觉得,对双语路牌可以不必那么执著,毕竟它对官方语文还是有些抵触,再说我们的母语向来都是长留在我们心里,与灵魂同在,并不是说没有用在路牌就会失去几许,用在路牌的话,对于发扬和传承我们的母语,又占了多大的意义,也还是交给语文专家来评估。

在我们华人社会,由于历史因素,路名和路牌向来也是各有各称呼,没有很大冲突,尤其在槟城,道路的马来文、英文和华人译名共用,当地人称呼路名却又是传统的“头条路”、“五条路”和“七条路”等等,一样是人人知道,寄物可到,游客也去到,这与路名有没有第二个可参考语文或其他意义,并不是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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