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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2019
末诺纳威:更换公司拥有权“自上而下”‧“SRC申请信直接给纳吉”
作者: 陈静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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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第44名证人末诺纳威(右)于周二上庭供证。

(吉隆坡9日讯)前财政部副秘书长(系统和监管)拿督末诺纳威指出,SRC国际公司在申请更换公司拥有权整个过程可以说是“自上而下”(top-down),因为有关的申请信是由SRC国际公司直接写给时任首相纳吉。 

末诺纳威是本案第44名证人。现年64岁的他曾在2011年10月至2012年11月期间,担任财政部副秘书长(系统和监管),负责4个组别的事务,其中一个最大的组别是财政部长机构。

他接受主控官拿督苏海米伊布拉欣副检察司的盘问时指出,他在2012年2月2日接获声称来自一马发展公司的扎希泰益来电,对方指首相希望在2012年1月9日看见财政部回复SRC国际公司申请拥有权变更的信函。

末诺纳威指出,有关信函是由SRC国际公司首席执行员聂发依沙所签署。

“这封信是指明给首相,当中附上时任首相署部长(经济策划组)丹斯里诺莫哈末耶谷的会议记录。”

指诺莫哈末联络要求处理

末诺纳威说,诺莫哈末耶谷联络他,要求他处理更换SRC国际公司拥有权的事宜,要求将SRC国际公司的拥有权从一马发展公司转换到财政部旗下。

苏海米伊布拉欣问,如何从电话中确定对方就是诺莫哈末耶谷?

末诺纳威表示之前曾在经济策划组和对方共事,所以可以听得出是对方的声音。

末诺纳威指出,一般上有关的公司会先向财政部提出申请,之后需要通过一层层审核,但SRC国际公司的程序有些不一样。

“如果这是来自首相(同意),我们只是执行,不用从下层(第一步骤)做起,因为首相已经同意了,我们就正式化(formalize)整个过程。”

申请信没官方盖章

因此他直接要求财政部长机构准备回复SRC国际公司的申请信件,以提交给时任首相纳吉。

末诺纳威指出,令他感到惊讶的是,尽管SRC国际公司拥有权变更的申请信并没有官方盖章,但纳吉当场在申请信上签名,表示同意有关拥有权变更的建议。

末诺纳威在接受苏海米伊布拉欣的盘问时指出,他接获一马发展公司扎希泰益的来电,指首相要看由财政部拟定的SRC国际公司拥有权变更的信函,他随后指示财政部长机构准备。

纳吉在申请信上签名

他在2012年2月3日早上8时,和扎希泰益前往梳邦机场会见时任首相把信交给他(纳吉),他阅读每一段,每一页。

“我感到惊讶的是,他当场就在申请信上签名,表示同意有关拥有权变更的建议。”

末诺纳威指出,有关信函没有信头(letterhead),因此,他在返回财政部后,直接和首相的机要秘书赛莫哈末夫兹见面,在对方的协助下,取得首相的盖章,并由赛莫哈末夫兹在有关的信件盖上印章。

因原版无信头提交2版本

末诺纳威说,他将原版没有信头(letter head) 和日期的信以及有副秘书长信头的信交给赛莫哈末夫兹。

苏海米伊布拉欣问,为什么要提交两个版本?

“因为第一个(信)是原版,但是没有印章,所以需要有另一封信,有我的信头。”

他说,这两个版本随后盖上了首相兼财长的盖章,皆存档在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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