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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2019
被控收贿200万案·前秘书:东姑安南定期预支·“每月给巫统10万至30万”

(吉隆坡9日讯)前联邦直辖区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被控收取商人200万令吉贿金案,前联邦直辖区部长高级私人秘书拿督莫哈末拉希米在审讯时指出,东姑安南每月定期预支10万至30万令吉现金,当献金给巫统用作党务经费。

根据马新社报道,现年47岁的拉希米接受代表律师拿督陈福泉交叉盘问时证实,东姑安南也曾于2016年使用预支现金给巫统党员,以作雪州大港及霹雳江沙补选的费用。

当陈福泉询问有关东姑安南与党员约定会面的情况时,拉希米表示,每当有人知道东姑安南在办公室,就会有很多人前来拜访,犹如身在鱼市场。

不确定资金来源

作为本案第10名证人的他,接受莫哈末费道斯副检察司的询问时,表示并不确定东姑安南的资金来源。

他指出,所有欲会见东姑安南必须表明目的,直到东姑安南允许后方能进入访客名单。

他也说,东姑安南若需要预支现金会通知他。

指公司常申请售隆市局土地

拉希米在庭上念出书面证词时指出,公司经常向联邦直辖区部长,提出有关出售吉隆坡市政局土地的申请。

他说,除了向部长提出申请要求,有关单位也可直接透过吉隆坡市长及市政局官员。

“任何向部长提出的申请,联邦直辖区部办公室将会加长其在市政局的申请期限。”

不过,他无法确定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申请是否提呈至部长办公室或吉隆坡市政局,因本身早期并不了解该公司。

他直至接到来自该部副总监(项目执行与维护)拿督祖基菲里的内部备忘录后,才知晓相关申请,即在在吉隆坡敦拉萨,面积达1万6386平方米(4.048依格)的两片土地Lot 53427及Lot 53653,建造经济房屋。

“当我收到这份备忘录后,我就转发给部长,听取部长进一步的指示。”

现年69岁的东姑安南被控身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伊斯兰银行支票,收取商人蔡景康的200万令吉,这张支票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THSB)联昌银行户头,而且知道Aset Kayamas有限公司与他有公务关系。

现年69岁的东姑安南被指于2016年6月14日在联昌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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