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9日讯)蒲种新明华小家长黄丽珠针指出,她从未见过该名鞭打其女儿的教师,更没有透过脸书痛斥该名教师,至于有人在脸书指她透过脸书连续挞伐及痛斥鞭打其女儿的教师一事,她将交由警方处理。
也是家总秘书的黄丽珠今日针对女儿因未带科学课本而遭教师鞭打一事到星洲日报总社做出澄清,强调此事已全权交由警方处理,后续工作则由主控官决定,自己不会再与校方有任何的联系。
她承认自己只到学校见过校长一次,之后就再也没到过学校。
“我从未见过鞭打我女儿的教师,也没有在脸书痛斥对方,因此新闻刊登出来,对我造成了二度伤害,许多学校的教师与学生都认为我无理取闹,也嘲笑我女儿有公主病。”
她说,因报道的内容有误,所以社会人士以异样的眼光看她,甚至遭网民围剿,这一切对她而言非常不公平。
陪同黄丽珠召开新闻发布会者,包括家总主席黄华生、顾问梁全达及其友人刘穗满。
工作在身无法到校再录供
黄丽珠表示,日前的报道称她有接到警方的电话,并答应会到学校与校方商议,实际上她是在上周五工作期间接到校方指警方在学校,被要求马上到学校的来电,却因工作在身,无法临时抽身前往。
“但基于之前已到警局录取口供,所以本身不再前往学校录取口供。警方基本上不会二度要求再录口供。”
但同一天,她接到警方的来电,要求把女儿带到警局录取口供,她唯有带女儿到警局。
此外,她强调自己已给予充足的时间让校方处理此事,可惜校长坐视不理。
梁全达:校长须就投诉书面交代
梁全达说,根据教育部的标准作业程序,在投诉者以正式的途径做出投诉后,校长必须给予对方书面上的通知,以示交代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他也说,在黄丽珠做出投诉后,该校校长本来答应在第2天会发出书面上的交代给她,还记录她的电邮地址,可是却一直没有下文。
他表示,校长在接到该校发生事情后,应该第一时间致电通知家长,把事情交代清楚,即使再忙都应该给个期限,否则事情就不会演变至如此局面。
他也表示,根据教育通令列明,在校内只有校长有权力处罚学生,即便校长要授权予训导主任鞭打学生,也要发出授权书;此外,在教育部2003年通令中规定,禁止校方鞭打女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