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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2019
车内诱少女手淫· 过程拍下 男子落网
作者: 彭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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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陆曼(左二)展示嫌犯被充公的手机,相信内里存有嫌犯摄录的不雅短片。左一为刑事情报组主任阿兹蓝;右起为森州性侵、家庭暴力及虐待儿童组(D11)主任张美琪以及警员莎琪拉。

(芙蓉10日讯)65岁印裔男子3度引诱12岁少女外出,最后一次更与少女在车上进行猥亵行为,过程遭摄录并在网上和通讯应用程式疯传,警方在受害者母亲报案后,已将有关男子逮捕。

森州刑事罪案调查组主任万陆曼指出,受害者母亲是于周二(9日)向警方投报,警方开始循疯传的不雅短片调查,经过大约6小时,即同日晚上9时20分,警方在霹雳务边高速大道将嫌犯逮捕。

他指出,嫌犯苏巴马廉(65岁)是一名重型罗里司机,在雪州一家运输公司工作,居住在芙蓉沉香仙水乡,在数个月前与受害者家人认识,并在6月期间3度带受害者外出购买文具和请吃饭。

他指出,网络疯传的猥亵短片是最后一次嫌犯带受害者外出,嫌犯将车子停泊在芙蓉市一停车场后,要求受害者在车里为他手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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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体上流传印裔男子诱导少女为其手淫的短片。

证实少女没被强奸

万陆曼说,受害者目前在医院接受医护人员以及福利局的观察,进行检查后证实没有被强奸,但不排除之前两次嫌犯带受害者出门后,是否有要求进行其他猥亵行为,需进一步为受害少女录取详细口供。

他指出,每次嫌犯带受害者外出时家里并没有其他人,受害者母亲也不知情,只是在猥亵短片疯传后,才得悉女儿被侵犯。

另外,他说,警方充公了嫌犯的2部手机以及案发车辆,不排除手机内存有不雅短片。警方已援引刑事程序法典117条文向法庭申请扣留嫌犯6天,同时援引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14(a)条文和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10条文调查此案。

万陆曼受询时也指出,虽然嫌犯在白天干案,但是案发车辆贴上黑镜,经过的路人根本无法看透车内的情况,因此现场没有被揭发。

另外,他指出,针对网络疯传有关猥亵短片,引起17人向警方投报,表示对嫌犯的行为感到不满。

不过,他说,嫌犯目前已经被警方逮捕,民众切记勿受情绪影响,尤其是左邻右舍,勿打扰嫌犯或是受害者的家人,一切交由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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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裔男子引诱未成年少女手淫案发车辆贴着黑镜,难以看见车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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