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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2019
公账会:前朝挪用构成失信·“GST退款没失踪”
作者: 庄敏特别报道
(档案图)

(吉隆坡11日讯)调查194亿令吉消费税(GST)退款“失踪”事件的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PAC)发现,前朝政府从落实GST的第一天开始,便已违反2014年消费税法令,即没有将GST税收汇入消费税退税基金信托户头,而是直接汇入国库,即统一收入户头。

该委员会指出,GST的税收并没有“失踪”,而是被前朝政府用以应付政府开销,没有转移至消费税退税基金信托户头。

公账会消息告诉星洲日报,公账会征求总检察署的法律意见时,总检察署认为,这已经构成失信行为。

根据消费税法令,政府必须在商家提呈完整文件及资料后,于14天内将GST退款退还给商家,因此前朝政府显然也违反了这项条文。

消息说,虽然消费税法令已经废除,但却可以追溯。

不过,总检察署并没有明确说明,涉及失信行为的是时任财政部长拿督斯里纳吉,或是时任财政部秘书长丹斯里依尔旺。

据了解,总检察署提供的意见,也将纳入成为公账会报告,作为报告附件。

有关的报告将于7月16日(周二)提呈国会下议院。

35%税收转移退税户头

根据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54(2)条文,所有GST税收都必须汇入消费税退税基金信托户头,而第54(5)条文阐明,尽管拥有第54(2)条文,财政部长可授权将上述信托户头的部分或全数资金,转移至国家的统一收入户头。

不过,公账会发现,国阵政府并没有遵守上述条文,而是直接将GST税收汇入统一收入户头,再将35%的GST税收转移至消费税退税基金信托户头,以便能退还GST进项税给商家。

财政部长林冠英7月4日在国会揭露,高达194亿令吉的消费税退款遭前朝政府挪用和亏空。不过,纳吉则一再否认有关指控,并表示,这笔退款已经进入政府统一账户,然后转至一个信托户头来支付退款。

用GST退款应付政府开销

消息说,前朝政府没有将GST退款转移至消费税退税基金信托户头,而是将之用来应付政府开销,主要是因为当时国库收入“库存”未能应付政府原本的预算及开销。

消息说:“时任关税局总监拿督斯里苏博马廉在听证会供证时说,因为知道国库已经不够钱,他才无法退款给商家。”

公账会主席吁耐心等候
调查报告16日公布

另一方面,公账会主席拿督诺莱妮要求媒体耐心等候公账会针对拖欠194亿令吉GST退款事件的调查报告。

她说,这份报告的内容在提呈国会前都是保密的,只有在报告提呈后才属于公共文件。

她表示,公众可在报告于16日提呈国会后,在公账会官网www.parlimen.gov.my/pac下载和阅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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