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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2019
18岁自动成选民·安排716通过修宪

(吉隆坡11日讯)大马体制改革跨进一大步,青体部长赛沙迪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9年修宪法案一读,将投票年龄从21岁降低至18岁,同时把候选人竞选年龄降至18岁,以及落实选民自动登记制度。

这项宪法修正案涉及修改3项条款,包括第119(1)(a)条款,建议把投票年龄从21岁降低至18岁。

“这项修正将能允许更多的大马公民投票。”

候选人年龄降至18岁

法案也建议修改联邦宪法第47条款,将成为下议院议员的年龄资格从21岁降至18岁。

法案也修改联邦宪法第119(4)(b)条款,以便允许一人年满18岁和符合投票资格,将自动登记为选民。

法案阐明,这项修正案将涉及政府额外开销,但至今仍未统计数额。

赛沙迪早前是于本月4日提呈修宪法案一读,后来为配合反对党开出的两项条件,

即把候选人竞选年龄降至18岁和落实选民自动登记制,而于昨天撤销第一次提呈的法案。

赛沙迪将在7月16日提呈修宪法案二读,政府也安排好要在当天三读通过修宪案。

反对党议员已声明,若政府满足3项条件,即18岁可以投票、18岁可以参选以及落实自动登记选民制,将会支持修正案。

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日前表示,一旦法案通过,下届大选会有超过一半的人民具有投票资格。

“我国目前共有3200万人口,选民人数为1500万人,若成功修宪促成18岁公民可投票,下届大选的选民预计将额外增加380万人。”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投票年龄是18岁,在东盟国家当中,只剩下大马及新加坡的合法投票年龄还在21岁。如果成功修宪,大马将是全球第209个允许18岁公民投票的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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