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逾期失准磅秤 ·11榴梿商遭罚款
(劳勿12日讯)劳勿县内11个榴梿商因为使用逾期失准的磅秤,面对被罚款的惩罚。
劳勿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局本周一开始在劳勿县内展开检查榴梿商磅秤行动,对违规商家采取严厉的对付行动。
该局主任阿都慕宾说,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局发现榴梿商家没有检查他们的营业磅秤,因此触犯1972年磅秤法令第14(6)条文。
“我们与度量衡机构(Metrology Corporation Malaysia)在双溪兰和都赖路展开行动,发现他们使用逾期失准的磅秤。”
劳勿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局检查了30个榴梿摊档,发现11个摊档使用失准磅秤。”
可罚款4万或监禁不超过3年
他说,触犯条规者可以被罚款高达4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者两者兼施。
阿都慕宾说,该局进行磅秤检查行动,旨在告诉公众确保磅秤读数准确的重要性。他说,公众不会轻易受骗,商家受促使用读数精确的磅秤。
“我们也带走11个磅秤工具作为调查用途。检举行动将持续到这一季榴梿季节结束为止。”
公众可以就商家的磅秤欺骗向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局作出投诉,电话号码03-8000 8000或03-8882 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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