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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7/2019
朱莉莉:让性诱拐犯有机可乘‧警惕孩童网聊

朱莉莉:社会上仍有许多人不晓得性诱拐案的危害。

(吉隆坡14日讯)武吉阿曼性侵犯、家庭暴力及虐待儿童组(D11)主任朱莉莉助理总监认为,大多数公众并不了解何谓性诱拐,以及性诱拐的形式,可能也不理解为何孩童只是跟朋友网上聊天,却会成为性诱拐案的受害者。

朱莉莉向英文《星报》指出,当孩童信任一人时,便会对此人言听计从,这让性诱拐罪犯有机可乘,利用孩童的信任为所欲为,而孩童也可能一直没有发觉他们行为不妥,甚至会认为性诱拐者并没有犯错。

英国籍恋童魔理查赫克尔于数年前在我国犯下23宗性侵、强奸和非礼儿童的案件,在5年前轰动全国,他已于2016年在英国被判终身监禁,此案使到D11的角色和重要性浮现在众人眼前,但是家长们对于社交媒体与性诱拐(sexual grooming)是否已了解透彻?

“警方在接触理查赫克尔的案件受害者时,发现不少孩童对赫克尔十分保护,以致不愿意与警方合作,他们相信赫克尔纯粹是给予帮助。”

朱莉莉指出,由于上述类似案件的受害者多为稚龄,当有人对他们进行性诱拐时,他们甚至不会察觉。

“父母应该要对孩子的日常行为有所察觉,尤其注意孩子在网上聊天的对象,应制定可做和不可做的规则让孩子遵循,劝告孩童在使用社交媒体时应有所警惕。”

家长不配合是查案障碍

她说,D11处理的案件受害者大多年龄都很小,这意味着他们没有能力口述案情,因此D11需要依赖大量的间接证据和人证来进行调查,并且利用辅导和玩游戏的方式接触孩童,让他们能够尽量放松地传达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情。

朱莉莉表示,除了查案对象年纪普遍幼小的障碍,D11也需面对一些不愿意配合调查的家长;但也有些情况是父母离异后,其中一方指控另一方虐待孩子,引发争议。

“当父母或家长不配合调查,表现得有所隐瞒时,我们便会开始怀疑,并且会更加深入的调查,以揭开他们欲隐藏的事实。”

现有法令无法治骚扰罪

对于有越来越多人挺身揭发各种性骚扰和跟踪案件,朱莉莉指出,目前没有任何法令可以对这类骚扰的行为治罪,使得警方在查办时缚手缚脚。

“民众可向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投诉类似案件,但过程中可能会带来巨大的压力和感到耻辱;没有现行法律可保障这些受害者,若有则案件不需要拖沓数月,而是能快速有效地处理。”

此外,她也针对家庭暴力和婚内强奸案的情况指出,警方今年首3个月接到3宗相关案件,数量虽少,但相信都是冰山一角。

“若一个丈夫会虐待妻子,那他强奸妻子的可能性也存在,一些案例也显示受害者不许离开房子,因此我建议受害者的家人朋友可以代为报警。”

吁遭家暴妇女向警求助

朱莉莉也呼吁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向警方求助,给予警方信心和信任,因为在过去调查处理的案件中,一再显示警方能够遏止这些虐待行为。

不过,朱莉莉也说,仅某些警区和州警察总部有辅导员,一些州警察总部甚至只有一名辅导员,而查案官也是疲于奔命,因此该组急需扩充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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