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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2019
6年被性侵700次‧女儿上健康教育课才知爸爸错了

(台北15日综合电)台湾新北市林姓男子从女儿小学三年级起涉嫌性侵、猥亵女儿到刀初中二年级,多达697次。最高法院周一维持二审认定,依家暴妨害性自主等罪,判决林男20年6月。

林男自女儿幼稚园起就和妻子分房睡,与女儿同房。林男从2013年起以清洁下体为由性侵女儿,每周2次睡前抚摸女儿胸部,再以手指和性器官性侵,共312次。

在2014年至2016年,扣除女儿每月生理期,以每月21次频率,趁女儿熟睡时,以手抚摸女儿胸部,再以手指性侵,共384次。女儿小六在学校上完健康教育课后,知道爸爸行为不当,不过林男持续性侵、猥亵女儿。

林男在2016年某日晚间,又以为女儿熟睡,用手抚摸胸部和外阴部一次。女儿不堪其扰,向学校班导师说出原委,致使全案曝光,通报新北市家暴中心及警方。新北地检署侦办后起诉林男。

林男起初否认犯罪,辩称自己不可能对女儿做出这种事,并表示如果女儿受到性侵,不会等到初中二年级才向外求助。

台湾高庭审理后,认为林男为满足个人性欲,长期违悖人伦纲常性侵女儿,是社会道德、法理所不容,他不仅否认罪行,而且未向女儿道歉,最后判监20年6月。

据报,女儿曾向辅导老师提到,父亲很照顾她,她也很爱父亲,希望用亲情协助父亲一起面对、一起解决。女儿原本无意揭露长期遭父亲性侵,后来发现沟通没有用,才向老师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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