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放贷619万·律师兼做阿窿被控
(巴生16日讯)一名印裔律师知法犯法兼做“阿窿”非法放贷619万令吉,今日被控上巴生地庭面控,他对控状否认有罪。
法官拉查里阿里芬允许被告以10万令吉保释金由一人担保,交出国际护照给法庭保管的条件保释在外,案展9月4日过堂。
控状指现年48岁的被告M巴尼尔瑟旺,从2014年5月15日至2015年11月6日期间,在雪州加埔大街的一栋建筑物内,向一名50岁的男子非法放贷619万3160令吉,触犯1951年放贷法令5(2)条文。
被告一旦被定罪,将面临罚款至少25万令吉但不多过100万令吉、监禁最多5年或两者兼施的惩处。
本案主控官陈梅锦(译音)没在庭上对被告作出保释金的献议,但若法庭允许被告保释候审,则建议法官把保释金额定在30万令吉和交上国际护照,同时须每月2次到邻近警局报到。
被告辩护律师K纳迪亚要求法官把保释金减至5000令吉,理由是被告为妻子和4名孩子的唯一家庭支柱;法官最终把保释金定在10万令吉允许被告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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