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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7/2019
7人潜入森林保护区盗伐·1人认罪 6人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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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男子涉入侵森林保护区被控上法庭,其中一人认罪,6人不认罪。

(亚罗士打18日讯)一名巫裔男子被控于今年3月,侵入吉北区格梅森林保护区进行盗伐及破坏森林活动时伏首认罪,今日在亚罗士打地庭被判罚款3000令吉。

被告哈斯尼占(32岁,自雇者)来自樟仑拉卡南区垦殖区,在聆听通译员在法官慕达查迪面对念出的控状后表示认罪。

他是另一名男子哈伦末(64岁)被控于3月9日上午10时30分,在没有执照、准证或任何批准下,入侵格梅森林保护区的第11区范围,抵触1984年国家森林法令第47(1)条文。

目前尚有一人在逃

不过,哈伦末否认有罪,要求审讯;目前尚有另一人在逃。

法官批准哈伦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译定8月20日过堂。此案主控官为马逊惹罗副检察司,2名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此外,另外2宗起诉案中,5名男子被控入侵在格梅森林保护区时否认有罪。

第一控状中,阿都拉哈山(57岁)、慕哈末法里祖(38岁)、诺丁布迪(54岁)、赛夫里占(36岁)及慕哈末苏益(42岁)及另一名在逃人士,未获批准情况于3月9日10时30分入侵格梅森林保护区第11区。第二控状中,他们也在上述时间和地点,为种植农作物,进行清理及堆肥工作。

第一控状抵触了1984年81(1)(g)条文,第二控状则抵触该法令81(1)(e)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1万令吉或最高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为法兹拉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莫哈末拉查里,而阿都拉没聘律师。他们获准各以5000令吉保外,择定8月2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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