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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7/2019
高庭驳回亚航司法检讨申请· 机场乘客服务费没过高
作者: 陈孝仁

(吉隆坡18日讯)高庭今日驳回亚航集团的司法检讨申请,裁定大马机场控股公司并未向乘客征收过高的乘客服务费(PSC)以及滞纳金费用(late payment charges)。

这项判决也意味着,机场运营商和航空公司将能继续征收现有的乘客服务费收费。

大马机场首席执行员拉惹阿兹米发表文告指出,对于有关判决感到满意。

“我们对这项裁决感到满意,因为这意味着我们不仅能够收取宪报颁布的乘客服务费金额,而且还意味着我们可以拥有更公平的环境,在两个航站楼运营的航空公司之间竞争,以及允许马来西亚有效地与国际准则保持一致,包括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在机场进行非歧视性定价的原则。”

高庭指出,这项裁决也适用于亚航对于大马机场公司的其余3起诉讼。

政府于2017年1月宣布,2018年1月1日起统一所有机场税,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内非东盟航班的机场税,将与吉隆坡国际机场相同,即从50令吉提升至73令吉。

然而,亚航及亚航长程公司拒绝按新税率征收机场税;大马机场公司的子公司大马机场(雪邦)私人有限公司(MASSB)为此提出诉讼, 索赔总额高达3612万令吉的款项。

亚航及姐妹公司长程公司(Air Asia X)随即入禀法庭申请司法检讨,以MASSB违反大马航空委员会法令74至78条文为由,要求中止追讨欠款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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