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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2019
中领馆:供边检人员检查 . 赴华须携中方邀请函

(古晋19日讯)中国驻古晋总领事馆提醒前往中国的砂拉越朋友,须携带中方邀请函,并附有中方联系人联络方式,供边检人员检查,以证明入境目的与所持签证种类相符。

近日,可能有部分砂拉越的朋友已注意到,中国驻古晋总领馆近期为大家签发的M、F、Q和X字签证中,均附有这样一页纸的提醒:

“中国驻古晋总领馆特此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3章第2节第25条第3款,外国人入境后,可能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不准入境。建议持M、F、Q、X字签证的申请人,入境中国时携带能证明其赴华目的(贸易、访问、探亲和学习)的中方邀请函,并附中方联系人联络方式,如无原件可以携带复印件或电子文件,供边检人员检查,以证明入境目的与所持签证种类相符”。

中国总领馆在此公布该提醒,并借此机会重申:为帮助大家顺利出行,请持有M(贸易)、F(访问)、Q(探亲)、X(学习)字签证的砂拉越朋友(包括多次签证持有者),无论是何时取得的签证,前往中国时务必携带中方邀请函,并附中方联系人联络方式,以备中方边检人员检查。大家去中国的出行目的,要与各自的签证种类相符,如M签证是进行商贸活动,Q签证是去探亲等。此提醒适用于包括马来西亚在内的,所有前往中国的外国朋友。

(新闻来源:砂拉越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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