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艺人非法养马来熊案·地庭8月26案件管理
(吉隆坡19日讯)马来女艺人查丽苏菲亚在公寓内非法饲养受保护马来熊的案件,将于8月26日进行案件管理。
上述案件今日在地方法庭过堂,承审此案的法官择玛妮拉择定于8月26日进行案件管理。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沙敏副检察司,被告律师为陈锦福(译音)。
被告今日穿戴黑色头巾及墨镜,低调现身于法庭。
控状指她于今年6月,未经许可下藏有受保护动物,以及将之藏在不适当与有害的环境中,因而触犯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69(1)条及86(1)(c)条文。她否认有罪。
若在上述法令69(1)条下被定罪,可判监禁10年或罚款2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在86(1)(c)下被定罪,可判监禁1年或罚款5000至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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