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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19
蔡羽/拉者时期的死刑方式
作者: 蔡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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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堡河畔的监狱是其中一个关押死囚的地方。(图:KCH Past & Present)

死刑应该废还是留,如今在世界各国都有不同的意见。然而在民主人权还没有成为普世价值,武力依然压倒一切的年代,死刑就是一种统治手段,而且行刑方式之多,绝对可以写成论文专著。

在砂拉越,詹姆士‧布洛克建立政权以后,也逐步建立各种律法和刑法。按照《砂拉越掌故》(Sarawak Long Ago)一书的记录,最初执行死刑的方式,是以马来短剑(keris)刺死犯人,而早年代表白人拉者执行任务的,是一位叫苏布的马来人。

苏布是哪里人不得而知,只知道他跟着詹姆士‧布洛克的“勤王号”来到砂拉越,是船上的水手之一。据说此人体格高大,而且力气也大,擅长使用短剑。苏布很受詹姆士的重用,被任命为行刑吏,同时也是皇家撑伞人,即在重要的官方典礼上,为拉者撑伞。苏布看来非常重视这份撑伞工作,听说执行起来很庄严。

苏布还有另一个有趣的任务,就是乘坐悬挂着拉者旗帜的船,由20位划船手载着,到砂拉越河上下游马来人聚居的村落,宣读拉者的告示。要知道在多数人无法阅读的年代,苏布这项工作可是非常重要的。

据说苏布经常穿着不同的官服,而且色彩都很鲜艳,其行刑制服是金绿色的。他所使用的短剑,也比一般马来短剑来得长。通常,苏布要求死囚坐在为他们而挖掘的墓穴旁,苏布会从死囚后方,迅速的以短剑刺入其左肩胸窝,刺穿心脏,斜向贯通身体,迅即就夺去死囚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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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布原是拉者的“勤王号”上的水手。(图:KCH Past & Present)

6名死囚,从刺死改为枪决

1873年2月,年迈的苏布去世了,此时已经是第二代拉者查尔斯‧布洛克掌权的年代,查尔斯任命苏布的儿子多玛接替行刑官一职。到了1889年,由于发生了一起严重的谋杀案,有6人被判死刑。对多玛来说,要同时以短剑处决6人,这是一项繁重的工作。此案遂转交野战部队负责行刑,由20人所组成的射击队,以枪决的方式处理了6名死囚。

从此以后,砂拉越的死刑改为枪决,而野战部队的指挥官成了当时的行刑官。枪决无疑是比较“高效率”的行刑方式,而且也较为人道。同时,死刑得以更快执行,有许多死刑犯在法庭下判后,直接被带出去就执行了枪决。

但也有记录显示,有些倒霉的死刑犯遇到枪法不准的行刑军官,全身各部位皆被射击,偏偏没有射中心脏,临死前还要忍受极度的痛苦。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行刑官会使用手枪,在死刑犯的头部再补上一枪。

让渡英国后,死刑以绞刑为主

到了第三代拉者梵纳时期,拉者并不喜欢施行死刑,据说通常交由古晋的高级官员处理。此时的行刑方式也人道得多,死囚通常关押在四方堡的监狱里,行刑之前一晚可以吃任何想吃的食物。行刑当天,死囚会被带到砂拉越河下游邻近山都望的一处花岗岩河岸,那是惯常执行死刑的地点。

随行的还有负责检尸的医生或助理,他们会先给死囚注射一针,令他感官麻木。行刑官则会自备两瓶威士忌,一瓶自己喝,另一瓶是给死囚的,在这种情况下受死,相对的痛苦就减低很多。

这种看来比较人道的行刑方式,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治时期就改变了,不再提供注射和威士忌,而采用直接枪决。战后,砂拉越从拉者手中让渡给英国成为殖民地,死刑方式也改以绞刑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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