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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7/2019
洋垃圾厂殴人事件·被告今面控不认罪

大年“洋垃圾厂疑云”引发的殴人事件,被告阿斯奴达斯不认罪,要求审讯。

(双溪大年22日讯)大年“洋垃圾厂疑云”引发的殴人事件中,打人后逃跑的印裔保安员今早被控以武器致傷人,他不认罪,获准以7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推事阿里夫要求被告在保释期间每月到警局报到1次,直到案件审完为止。此案展至8月6日开审。

被告阿斯奴达斯(45岁)被控于2019年7月2日,在位於麗雅再也花園中小型工業區的工廠內,蓄意以百色塑胶管致傷一名华裔男子余崇闻,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刑, 或两者兼施。

被告表示明白控状,但不认罪,要求审讯。

被告的代表律师迪文在庭上提出数个理由求情,希望推事让被告保释外出,以及酌情提出合理的保释金。迪文说,被告有13名孩子,其中8名孩子还在上学。被告是一名保安员,每月只有1200令吉的收入,也是家庭支柱。其他,他的固定地址是在双溪大年。

余崇聞今次并没有出席聆訊。

据早前报道,被告有黑社会背景,他在案发当天,与被怀疑是“洋垃圾厂”的管理人,即44岁,绰号“白毛”的华裔男子,以及49岁的巫裔司机,殴打一名华裔男子,即真空包装业者余崇闻,导致后者脸部、腹部和背部受伤,有瘀青。

被告事发后逃跑,至16日凌晨被瓜拉姆拉警方跨州逮捕,隔天早上被带上法庭申请延扣3天助查,之后获保释外出。

“白毛”和司机本月14日在第323条文(蓄意致伤他人)下被控,二人上庭的时候认罪,各被判罚款1500令吉或以监禁3个月替代,二人另需对受害者造成的人身伤害作出各1000令吉的赔偿。受害人余崇闻不满判决,拒绝接受赔偿金,且声称要上诉。整个事件的导火线,是“白毛”不满工厂违法操作的照片被上传至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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