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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2019
3粒榴梿卖近千令吉风波‧贸消局:仅价格牌混淆罚2千‧“榴梿档没贵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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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进松:“档主没贵卖榴梿,仅价格牌令人混淆。”

(槟城23日讯)3个榴梿卖近千令吉风波,经过槟州贸消局调查后,证实榴梿档主没有贵卖榴梿,还他们清白。

不过,因档主的价格牌没有马来文,价格也令人混淆,因此被开罚单2000令吉。

该局执法组主任陈进松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说,当局通过2016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中的方程式计算,证明有关榴梿的价格合理,档主并未从中赚取暴利。

不过,他说,虽然档主未触犯反暴利法令,但因价格牌上没写国文,加上价格引起混乱,因此开发罚单给档主。

“档主的价格牌列出60至95令吉,除了混淆消费者,业者也有意图随意开价。”

他说,档主分别触犯1946年价格控制法令第13(1)条文及1999年消费人保护法令第12条文。

他也说,当局完成调查后呈给副检察司,获副检察司批准发罚单,每张罚单1000令吉。

女事主脸书投诉掀风波

这起风波始于女事主陈小姐和友人于5月30日光顾中路某榴梿档,因吃了2个黑刺及1个猫山王榴梿被收费近千令吉,深感不值而在脸书投诉,引起网民热议。

档主不满被抹黑,召开新闻发布会要求女事主道歉,否则提告。最后双方谈判破裂,档主声称会发律师信给女事主。

槟贸消局6月2日到榴梿档调查,援引1946年价格控制法令第21条文,发通知给档主,指示他们必须于6月18日前提交相关的文件,包括2017至2019年的成本收据、水电费单、租店费收据等,以协助调查。

档主要求提交文件的日期挪后至6月25日,当局也批准;档主后来也如期交上所有文件。

榴梿档主:会求情降低罚款额

中路榴梿档主之一的林克珉说,他收到罚单后,会向槟贸消局求情降低罚款数额。

他说,贸消局官员日前已告知不会提控他,但上头认为他价格牌没有置入国文和价格引起混淆,因此要开罚单给他。

“官员也说,我可以求情降低罚款数额。”

他也说,他之后听从官员的指示,在价格牌上置入国文,并列明各品种榴梿的统一价格。

续起诉女事主讨公道

另外,林克珉说,他已翻查闭路电视的记录,证明女事主当日并未在场吃榴梿。

“我们已拥有闭路电视的证据,证明女事主友人在吃榴梿时,女事主根本不在场,因此她发表的言论都是诽谤。”

他说,槟贸消局的调查已结束,但他和档口同伙人会继续起诉女事主,以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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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亚清榴梿档的价格牌已置入国文,并注明各品种榴梿的统一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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